遊日注意!日本酒店「趕西客」新法例生效 犯4大行爲或被拒入住

撰文:白兔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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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館業法修正案正式生效。該法例明定,住客若長時間怒罵服務人員、強行要求工作人員下跪道歉、又或是升級房間等,業者有權拒絕提供住宿。

(《假面酒店》劇照)

根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的旅館業法修正案今年6月通過,而在昨日(12月13日)正式生效。按厚生勞動省的規定,若出現「特別要求」,例如不合理地殺價、強行要求房間升級、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要求額外的接送服務等,都可以隨時被定義為「西客」,酒店可拒絕提供住宿。

此外,若客人對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例如長時間怒罵工作人員、要求店員「土下座」(下跪道歉)、指定某酒店職員服務、因酒醉要求工作人員長時間看顧等,由於會為業界帶來負擔,固店方也有權不提供住宿。

不過,為免殘疾人士會遭到歧視,厚生勞動省也列出不應被視為「西客」的行為,包括用紙筆在接待處溝通、引導視障人士到客房、要求移動房間家具以方便輪椅出入等。當局表示,修例的目的是保護業界人員,希望留住人才,促進旅遊業發展。

日本「顧客就是神」的服務觀念根深蒂固,因此即使有時候即使顧客無理取鬧,商戶也只會啞忍。日媒《日テレNEWS》早前就有報導指,過往有有不少酒店都曾接待過引起滋擾的客人。例如喝到爛醉後,走進酒店大堂大聲怒喝要求他們提供住宿客人。以往遇到這種情況,酒店原則上不能拒絕讓客人入住,但在施行新的「旅館業法」下,經營者將有權拒絕為他們提供住宿。

《日テレNEWS》訪問東京都内一家高級酒店時,員工反映曾有住客因酒店入口燒的香薰蠟燭而發怒,堅持要求酒店要變得「無味」,並免去他的住宿費。箱根一家旅館則曾遇團體客人投訴稱飯菜裏面有香口膠,旅館提出將3萬5千日圓(大約港幣1,861元)住宿套餐半價仍不接受,最終以70%的折扣解決。

(《假面酒店》劇照)

即使推行「改正旅館業法」,情況真的會有改善嗎?要指出客人違法、要求他們離開並不容易,客人不配合時又可否報警呢?新條例中指明客人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例如大聲謾罵可以被視為「強行妨礙營業罪」,故意破壞設備可以被視為「財產損失罪」,威脅酒店「提供免費住宿否則在社交媒體上發差評」則可以被視為企圖勒索。

修訂後的法律亦允許酒店拒絕接待患有伊波拉和肺結核等《傳染病法》第1類或第2類傳染病的患者。另外亦明確規定不能以有殘疾為由拒絕住宿客,若大家有意訪日就要多加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