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選民登記】兩選民被冒認 串錯英文姓氏 選舉處照接納登記

撰文:鄭嘉如 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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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選舉臨近,泛民近期舉辦初選力爭35+,7月候選人提名期截止,假選民登記、種票等陸續被揭發,引起社會關注。《香港01》分別接觸到兩名市民,被人冒認身份登記作選民。翻查冒簽的申請表格,事主英文名明顯串錯,但選舉事務處竟然照批申請。
選舉事務處未有回應,為何名字寫錯都可以成功登記選民;亦未有向記者及受害人回應,有沒有人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冒名投票。但就指個案已轉介執法機關作跟進 。
民主黨林卓廷指,處方應追查幕後人士。工聯會郭偉强亦建議當事人發現後報警處理。(「假選民登記」系列報道之一)

今年4月底首次登記選民的蔡先生發現,自己的身份於2019年被盜用,並已成功作出登記,今年三月更有人再度冒認他,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登記表。(鄭嘉如攝)

蔡先生今年4月底首次登記做選民,惟申請一個月後仍未獲確認。他多次致電處方追問不果,遂登入「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查找,但發現登入核對身份時,出現的10個選項中並無蔡先生地址。蔡先生再向處方查詢,始發現自己於2019年已「被登記」,今年3月亦再有人以其身份作出申請,兩度遭人假冒。

蔡先生於網上臨時選民登記冊查核資料,發現被以他不認識的地址用作登記。(受訪者提供)

英文姓名、地址寫錯仍獲接納

從處方向蔡先生提供兩份以他名義提交的申請表格副本可見,兩份表格均並非由蔡先生本人寫。表格內除他的中文名字、以及身份證號碼正確外,其他資料均是錯誤及虛構。他正確英文姓氏應為「TSOI」,在兩份表格均寫成「CHOI」,而英文名字亦兩度以不同串法填寫,但仍寫錯。

填表格的人,更在兩張表上分別冒認簽上蔡先生中文簽名,及以其串錯的英文姓名簽名。兩份表格均以簡體中文字,填寫了同為東區、但位於兩個不同區議會選區的地址,分別位於峻峰花園和翠灣邨。

被冒認重覆登記 惟處方從未聯絡查詢

「一開始是有點驚恐,因為怕有人有我的身份證副本作不法活動。但因為表格上英文名都寫錯,我懷疑他們並無我的身份證副本,只有身份證號碼和中文名。」蔡說,「我覺得真的好兒嬉,原來只需我的中文名和身份證號碼便可登記選民。這個制度是有些漏洞。」蔡先生表示想不通為何會被人盗用資料登記。他亦指過往從未參與政黨活動,不知道自己的資料如何被人盗用。雖然兩度被冒名登記,但蔡先生表示選舉事務處從無就重覆登記申請聯絡過他。

蔡先生曾向處方查詢,自己是否曾被人冒認投票,獲回覆指選票不記名,而且各票站的身份證登記資料已封存及屬保密,除非獲法庭批准,否則不會公開。處方雖稱選票不記名,但事實上選民投票時,票站職員會在選民登記冊劃去選民資料,以標示已投票。

方先生今年首次登記做選民,惟發現自己的身份於2015年3月已被人盜用,並成功登記。(李穎霖攝)

另一名選民情況雷同 中英文名均寫錯

無獨有偶,另一名市民方先生同是今年首次登記做選民,他在截止登記後收到選舉事務處信件,通知其身份於2015年3月已成功登記。

據處方提供的登記表格副本,所有資料中,同樣是只得身份證號碼完全正確。該表格將方先生的中文名,本為「十」字部的第二字,錯寫為豎心邊「忄」,英文名亦被錯拼成普通話拼音。另外,地址、電話均錯誤,簽名亦是偽冒。方先生表示,已就事件報警,並獲警方回覆將跟進事件。

方先生稱自己不曾參與政黨活動,對身份證號碼如何外洩沒有頭緒,但認為冒充者「咁都登記到」,相當無稽。他質疑會否再有人冒認其身份登記,惟選舉事務處職員稱不會,又指將要求再提出申請的人士,到辦事處核對身份。

記者曾登門追訪偽冒表格上的多個地址,調查後發現涉及「亞洲旅行社」,詳見另稿

據選舉事務處向方先生提供的表格副本,方先生的中文名有一字寫錯,英文名被曾併為普通話併音,地址、電話及簽名亦是虛假,但處方仍接納此登記。(李穎霖攝)

選舉處:會核對姓名 無回應為何英文姓名寫錯仍接納登記

選舉事務處回覆《香港01》稱,在收到新選民登記申請,完成資料輸入後,會與入境事務處核對選民的身分證號碼、姓名及確認申請人為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方會完成處理申請。但就無回應記者就表格上英文名字明顯寫錯,仍能成功登記的問題,亦無回答為何有選民重覆登記,但處方卻不曾嘗試聯絡登記人作出查詢。有關兩名市民的選民登記狀況以及過往投票記錄,處方以涉及個人資料及投票保密為由,拒絕透露詳情。

處方指,將個案轉介執法機關作調查及跟進。而現行選民登記申請的安排是採取誠實申報機制,以便利登記人士為原則。然而,早於2006年,審計報告已指出選舉事務處依賴自動申報機制,有機會導致種票事件,損害選舉公平。審計報告又提出多項建議,包括研究要求可疑個案申請人或選民,提供證明文件的做法是否可行、抽查登記選民地址等。時任總選舉事務主任大致認同建議,又指已和入境事務處訂立了常規安排。

兩市民成功申索 選舉處:至今收13宗申索和1宗反對登記

就蔡先生及方先生的個案,二人分別向選舉事務處提出了更改地址的申索,並已獲裁判官接納。如無意外,已更正的資料將於7月份公布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上反映,並能在今屆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根據規例,如選民要求更改登記冊內的姓名或地址,而選舉登記主任認為情況複雜,該選民可於6月25日前提出申索,並簽署聲明先前的登記申請並非由本人提出。申索要求最終要交由裁判官裁定。如未能在上述日期前提出申索,或裁判官在正式選民登記冊刊出前批準申索,則今年不能投票。

選舉事務處指現時仍在點算在2020年選民登記周期的申索及反對期接獲的投訴及遭退回的登記通知書數字,截至2020年6月18日,一共收到13份申索通知書及1份反對通知書。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及前廉政公署前助理調查主任林卓廷估計,或有人受指使要跑數,增加選民登記數字,認為選舉事務處應追查此等虛假登記由誰人指使。(資料圖片)

林卓廷:或有人要跑數增加登記 郭偉強:市民應舉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及廉政公署前助理調查主任林卓廷指出,以虛假資料填寫選民登格表格屬違反選舉條例,而若涉冒認他人身份投票,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認為處方應追查此等虛假登記由誰人指使,他估計有政治組織或為「跑數」以增加選舉影響力。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則認為,類似前述個案的情況間中有聽聞,建議當事人發現後需報警處理。至於市民現時因覆核案而不能查閱臨時登記冊,郭同意市民現時難以得知地址有否被盗用登記。郭認為虛報動機無從稽考,可能是惡作劇,亦可能是處方輸入表格資料時的手民之誤。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指,市民收到陌生人的選舉信件,應向選舉事務處舉報,又認為提交虛假選民登記的動機無從稽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