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宿舍管理風波|寶血兒童村多宗事故 吞百粒藥、不當約束惹議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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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寶血女修會營運的兒童院寶血兒童村,疑有管理混亂的情況。有前職員指控,村內人手不足,曾出現職員、家長不當約束及打宿生事件。有人指控管理層處理宿生自殘、受傷時抗拒召緊急服務,曾有女童吞百粒止痛藥自殘延誤送院,最後被送至深切治療部。有宿生亦指,不滿職員處事方式,認為有人偏私、針對個別宿生。宿生曾寫匿名信及向董事會投訴,但認為沒有得到回應,亦有被投訴職員返回家舍「捉鬼」。
兒童村院長張銀珊否認有抗拒,或延誤宿生送院,確認村內疑似虐兒事件,但都有按指引處理、通報及報警。她又稱,收到宿生投訴後有處理,董事會對宿生提出的意見亦有回應。
社署指,有收到類似投訴,已轉交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嚴肅跟進。

位於粉嶺的寶血兒童村是兒童院,由寶血女修會營運。(方承恩攝)

位於粉嶺的寶血兒童村,是寶血女修會屬下的兒童院,主要為3至21歲因家庭問題無法得到適當照顧的在學女童,提供近90個宿位。宿位很多,但有前職員指村內人手不足。

指控一:人手不足

2021年童樂居虐兒事件後,政府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檢討服務及提出建議,2023年的第二階段檢討報告,建議兒童院前線照顧人手對兒童比例是一比四。X小姐(化名)是寶血兒童村的前職員,她指職員和宿生的人手比例曾低到一對12人。

X認為,該人手比例不足以照顧好宿生:「你想想如一個小朋友有情緒,我要去處理他。萬一第二個小朋友又有情緒,哪來多分另一個我來照顧他?」

寶血兒童村前職員X小姐(化名)稱,曾有宿生稱吞止痛藥自殘,但有個案沒有被送院。(夏家朗攝)

指控二:抗拒送院 宿生吞藥自殘延誤送醫

宿生生病或有緊急情況,職員認為管理層都抗拒報警和送院,有時處理不當就有嚴重後果。職員在無合理理由懷疑下,一般不可搜查宿生的個人物品,X指曾有宿生偷帶大量止痛藥入村自殘。

綜合幾名前職員的說法,2024年底,有兩名宿生向兒童村職員稱,服用了六粒止痛藥自殘,但只有一人獲安排去診所看診,院長指示另一人留在村內觀察。過了數日,無被送院的宿生再吞百粒止痛藥自殘,在醫院留醫的宿生得知後致電通知兒童村職員,結果吞服百粒藥物的宿生入院後需送深切治療部。

X認為,宿生初次稱吞藥自殘時,兒童村管理層的處理方式不當:「我明白可能成人覺得食兩粒止痛藥沒什麼問題,但當一個小朋友跟你說她有情緒要處理時,無論是一粒還是半粒,是否應該以安全計,無論如何都將她送去醫院檢查?」

前職員H小姐稱,職員通報宿生吞食百粒止痛藥後,院長細問宿生詳情以致延遲送院。(夏家朗攝)

另一前職員H小姐(化名)稱,職員通報宿生吞食百粒止痛藥後,院長問了該宿生多條問題才召救護車送院,稱耗時約半小時才送院。H稱,兒童村內宿生私藏鎅刀、食藥自殘等事件頻密發生,認為院長或無法判斷宿生是否真的吃了止痛藥、吃了多少粒,但她應即時送院,無謂太糾纏於詢問詳情:「像這件事我們都好自責,覺得如果不是拖延,宿生會否不用去深切治療部呢?」

寶血兒童村:無延誤送院 已增照顧人手

寶血兒童村院長張銀珊書面回應及接受記者電話訪問,確認2024年12月,有宿生初次聲稱吞了六粒藥時無送院,但稱當時有評估及觀察她的身體情況。約兩星期後,同一名宿生在兒童村外服用了百粒止痛藥,院長稱當時收到同事通知後已立即決定送院,沒有拖延半小時。兒童村已向社署交「特別事故報告」,而宿生留醫八個半月後已出院。

張銀珊指,在宿生初次聲稱吞藥事件後,機構已決定所有自稱服用非醫生處方藥物的宿生,一律送院處理。她承認在送院決定上和前線職員有分歧,但並非否定所有送院需要,只是有對宿生的認識、現場見到的情況等多方面考慮,而提出先觀察。

至於家舍的人手,她指每個家舍有10至13名宿生,由三個職員輪流照顧,的確曾出現人手緊張的情況,但董事會於2026年4月批准部份家舍,可聘用多一個全職助理家長,現時人手高於社署編制。

寶血兒童村院長張銀珊否認指控,指有按機構指引處理村內不同的情況,亦無延誤將宿生送院。(公教頻道Youtube影片截圖)

指控三:宿生犯錯 罰則不對等

除了宿生自殘,兒童村內都有爭執、欺凌事件。H指宿生受傷,管理層都抗拒報警及召救護車。她認為面對宿生嚴重犯錯時,村內的罰則和事件嚴重性不對等,無法反映錯誤的嚴重性,難以教好宿生。有職員曾提出要改良賞罰制度,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前職員認為,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加上處理宿生情緒,調停爭執時有機會捱打受傷,稱無得到機構支援,種種原因構成巨大壓力,形成人手流失的惡性循環。

有宿生向記者認為有職員處事不當,有人偏私、針對,但投訴無門。(夏家朗攝)

寶血兒童村:多種考慮 難訂通用罰則

不過,院長張銀珊否認抗拒召救護車,指有根據機構的「宿生照顧手冊」行事。她又指,機構已提供過不同培訓,在處理宿生情緒、行為問題上支援職員,又指宿生的成長背景不同,處理行為問題時要考慮很多因素和情況,難以訂立通用的罰則。

指控四:睹疑似虐兒事件無即時處理

過去兒童村亦出現過疑似虐兒事件,H指,2024年曾有年幼宿生鬧情緒,和家舍職員二人在靜思房冷靜期間,多次向職員揮腳,被職員數次反扣雙手壓制。同年,有家長到兒童村與宿生會面時起爭執,當場打小朋友數下:「當晚家長自己都好後悔,已預期我們會處理事件,但當晚見證的同事、當值的同事都無處理」

據H的說法,兩件事都是在事發翌日,職員翻查閉路電視時揭發並通報,但稱曾聽過小朋友提及有職員照顧時有其他不當行為,但部份最後都沒有結果。

寶血兒童村:已即時勸阻 有通報及跟進

院長張銀珊回應指,職員以不當方式約束宿生的事件被揭發後,機構已報警及解僱涉事職員。至家長在兒童村內打小朋友,她稱事發時,在辦公室的職員已從閉路電視發現,並即時走入會面室勸阻,機構及後亦有轉介社工報警。她指如有發現任何不當對待宿生行為,都有處理及通報。

前職員H(左)指,曾有宿生投訴後無回音,亦有被投訴的職員取回信件質問宿生,令小朋友認為表達意見無用。(夏家朗攝)

指控五:處理宿生投訴不當

無論是人手不足,還是處理宿生情緒、爭執不當,都會影響到入面宿生的生活,有宿生形容在村內的生活家嘈屋閉。宿生A(化名)指,宿生情緒激動時,可能會亂掉、破壞家舍的物品,大多數情況都是由職員處理,但認為職員亦難以控制情況。她認為,部份職員見到宿生之間爭執卻只會旁觀,有時需要其他宿生介入調停。

兒童村內宿生和職員亦會有磨擦,有宿生認為部份職員處事方式不當,甚至偏心、針對,令她們在村內的生活不理想。有宿生試過寫匿名投訴信,甚至向兒童村所屬的寶血女修會董事會反映。

不過,A指通常職員會指責寫投訴信的宿生,或完全不理,亦知道有宿生曾向寶血女修會高層反映不滿家舍職員的處事方式,對方指會了解、處理,但最後沒有回音:「有的音訊就是職員跟我們說,那只是宿生之間和某個職員的衝突,覺得這是一件小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前職員H表示,曾有宿生寫信投訴職員偏私,但最後被投訴的人取得信件,質問宿生為何投訴她:「小朋友本身相信表達意見是有用的,但慢慢就覺得似乎無用。」

寶血兒童村:已回應宿生投訴

院長張銀珊稱,曾收到宿生投訴職員的處事方式,她當時已向職員指出錯誤之處,及向投訴的宿生交代,無將投訴信交回被投訴人自行處理。她又稱,無聽過宿生反映,職員被投訴後回家舍「捉鬼」。

張銀珊指,知道有宿生曾私下找董事,反映不滿職員處理家舍事件的方式。她稱當時宿生不是投訴,而是表達意見,當時董事有聆聽及回應。對於宿生認為投訴未獲處理,她指會鼓勵宿生進一步提出意見。

社署指有收到關於寶血兒童村的投訴,會嚴肅跟進。(方承恩攝)

社署收投訴 會嚴肅跟進

就寶血女修會的運作,社署指一直按既定監察機制透過突擊探訪及不同途徑,監管其營運及服務表現,機構轄下津助服務單位在過去五年均有按服務協議的要求提供服務。署方無具體回應宿生和職員的各項指控,及宿生吞藥無獲及時送院指控,但確認最近有收到類似的投訴,並已按既定機制轉交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作嚴肅跟進。

社署指,津助營辦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必須根據相關津貼及服務協議(服務協議)和整筆撥款津助手冊(手冊)的規定提供服務,須符合服務協議規定的必要人員及相關法定人手要求,並達致訂明的服務量及服務成效。機構亦須按手冊的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管控機制,妥善管控津助、管理日常運作,以及處理投訴。

社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寶血女修會的營運及表現,確保符合相關服務協議的要求及手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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