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工會也乏牙力 集體談判權更見重要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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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航空裁員逾5,000人,留下來的員工也不好受。資方拋出的新僱傭合約,待遇大幅縮水之餘,更不像管理層的合約般設下時限。此事除了是國泰勞資之間的糾紛,其實也折射出香港勞資權力地位失衡,勞工及福利局應落實法定的集體談判權,讓勞資雙方平等商討僱傭條款,減少陷入衝突的機會。

裁員消息公布首兩三天,社會關注港龍航空停運,以及關心被裁員工的感受與去向,或以為沒有被裁的員工是逃過一劫。然而,當留任員工了解資方列出的新僱傭合約後,大感魔鬼在細節。員工除了減薪削福利,前線同事亦是永久更改合約,而非如管理層減薪般只是為期一年。事實上,不少員工願意減薪,與公司共渡時艱,只要公司承諾定期檢討合約條款便行,可惜資方不為所動。

國泰城外有國泰僱員聚集,為工會加油打氣。(盧翊銘攝)

國泰集體談判非法律保障

值得提及的是,國泰兩個代表空中服務員和機師的工會,規模和力量在香港數一數二,而且是香港少數獲資方承認具有集體談判協議的工會,資方每年須與工會談判薪金和工作安排。即使如此,在裁員和更改合約上,資方事前沒有諮詢工會,事後即使與工會會面,也沒有接納對方關於延遲簽署期限、規限合約屬短期性質等的建議,集體談判機制成效成疑。

此事再次引起關於法定集體談判權的討論,若然法例保障集體談判權,資方在行動前必須諮詢工會,工會可在談判桌上提出方案,而每次會議均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均須履行協議。也許國泰最後仍會裁員減薪,但至少勞方有心理準備,而且早一步知道新合約條款,員工有更充裕時間才決定是否簽署新約。

香港勞工界爭取集體體談判權多年不果。(紅出版社提供)

勞工處除了開會還可做更多

另一方面,除了落實集體談判權,政府也應透過勞工處居中斡旋,減低裁員對社會的震盪。近日國泰兩個工會先後與勞工處會面,機師工會初步回應正面,形容會面「積極、正面」,並重提處方在裁員當天的新聞稿,指在更改僱傭合約前未諮詢僱員,或會構成不合理更改條款,而空中服務員工會則表示處方會再與管理層聯絡。

當然,勞工處不可只做傳聲筒,僅把勞方的憂慮轉達資方,而是要求同存異,也可向國泰了解其不裁員和不尋求其他節流方法的原因和財務理據。若國泰有其他方法代替裁員和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僱員或工會或可以憑上述證據向勞資審裁處審理。

國泰裁員早有傳聞,但在裁員當天之前保密細節,選擇在一天內行動,要求僱員14天內簽署新約,迄今沒有修改,也許資方希望事情快快了斷,穩定企業狀況。但是,勞工權益也要獲得保障。在國泰裁員一事上,員工背後即使有較為強勢的工會,也敵不過資方權勢,何況是缺乏工會力量的行業企業。政府必須意識到勞工在經濟逆境時更容易遭剝削,過往幾個月集中保企業,如今是時候加強保障員工,避免更多不合理裁員或剝削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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