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是魔鬼交易?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UNCND)周三(2日)表決通過,將會降低大麻和大麻樹脂的管制級別,並將之從最危險藥品類別名單剔除,以承認其藥用價值。雖然方案並非以大比數通過,但外界亦預料此舉或成合法化的「風向標」。撇除對大麻難以定斷的道德爭議,大麻合法化對濫藥情況嚴重的國家來說,或許是「兩害取其輕」的解決辦法。

大麻合法化牽涉的爭議很廣泛,不只是社會和價值觀的議題,還有商業和政治的考量。(Getty Images)

UNCND周三以27票贊成、25票反對和1票棄權,表決通過採納世衛的建議,將大麻及「大麻脂」剔出《麻醉品單一公約》附表四(最嚴厲管制清單),但仍會保留在附表一(第二嚴厲的控制級別),以推動大麻的醫學用途研究。雖然有不少研究指出,大麻有助緩解痛症、厭食、癲癇等症狀,但同時亦有機會產生依賴,故委員會將大麻的地位降至附表一,一方面是要區別出大麻與海洛英和鴉片類藥物不同的危險程度,但同時亦認為過度規管會影響研究和發展醫學用途的潛力。

不過是次法案正、反票數相若,支持法案一方的美國和歐洲國家認為將大麻從附表四移除與科學結論相符,但反對法案的中國、俄羅斯、埃及、巴基斯坦、智利等國卻稱此舉不但促成濫用,亦有增加患抑鬱症和認知缺陷的風險,而俄羅斯更直批大麻是「全球濫用最嚴重的藥物」 。儘管UNCND的修訂不會對各國現行管制有何影響,畢竟這爭議乃是國家管轄權之內,但對濫藥情況嚴重的國家而言,其贊成票或有更多功用主義的考慮。

以美國為例,1971年時任總統尼克遜發起「毒品戰爭」(War on Drugs)以解決國內濫藥成風的問題。他成立專門的緝毒機構,又在美、墨邊境攔截毒品走私行動,還嘗試深入南美洲剷除毒品來源,但近半世紀發展已證明「毒品戰爭」跟「反恐戰爭」一樣猶如泥漿摔角,無法從供應面徹底解決美國濫藥問題,相反更間接迫使毒販改用多元化方式製作和銷售毒品。近年美國人濫用鴉片類藥物芬太尼,便導致多達逾2萬8千宗過量服用致死個案。

不論是芬太尼、酒精或是其他藥物,人們成癮雖然通常見於經濟低下階層,箇中牽涉各種複雜原因,包括貧困削弱人們獲得醫療服務機會及現代社會人際關係疏離等,故難以靠單一手段全盤根絕濫藥問題。若從功用主義眼光來看,歐、美國家逐漸將大麻去污名化,其用意應是「兩害取其輕」,即視傷害較少的藥物為「代替品」,從而降低濫用成瘾毒品和隨之洐生的醫療成本。

據紐約大學教授Mark Kleiman指出,以大麻來減少酒精和藥物成癮的證據好壞參半。一方面,即使美國有部分州分已將大麻合法化,但該州酒精稅收入和酒後駕駛事故亦未見下降;但另一方面,亦有證據顯示大麻合法化似乎可減少人們使用鴉片類藥物,惟具體效果仍有待進一步研究。因此,雖說各國因國情不同而抱有不同立場,難以一概論之,但聯合國將大麻從海洛英和鴉片類藥物的分類除名,至少也是破除迷思、嘗試解答科學懸案的一個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