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入境措施勿抵觸「清零」目標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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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港外傭在七天強制檢疫期後被測出帶有變異新冠病毒,政府被質疑檢疫期太短致患者流入社區,其後衛生署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向政府建議延長檢疫期。政府遂於周一、二(16、17日)接連宣布提升15個國家地區的入境防疫風險級別至高級,而由中高風險地區來港者強制檢疫期時間增至14天,即使驗出抗體亦不會獲縮短檢疫日數。
委員會和政府早前曾主張以縮減強制檢疫期作為接種疫苗誘因,未料相關安排最後卻淪為了防疫漏洞,兩方如今補漏未為晚也,然而此事無疑給予社會一個實在教訓:疫苗誘因必須慎選,當「清零」是抗疫首要目標,入境防疫措施仍應緊守,日後再討論放寬措施時更加不能操之過急。

政府專家顧問、聯合科學委員會之一的許樹昌指出,本地由自今年4月起合共錄得52宗已打齊針的輸入個案,當中六宗在來港次周才確診,而近日社會關注的外傭更到第13天才確診,並且已經回到社區活動一段時間,足以說明七天強制檢疫期會「走漏」約12%患者。縱然有新近證據指該外傭或許只是在酒店檢疫期間經空氣傳播確診,但即使如此延長檢疫期也應該足以確保她被確診後留在酒店,減低病毒流入社區的機會。

林鄭月娥否認早前出現外防輸入的漏洞,因有市民對14天或21天的隔離期感到不耐煩,政府需要調整政策。(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一切緣於「疫苗氣泡」

縮短入境人士強制檢疫期最初是政府在4月提出,本意是以「疫苗氣泡」概念鼓勵港人打針。相關政策先從新加坡、澳洲及新西蘭等低風險地區着手,讓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士的強制檢疫期將由14天縮減至七天。到6月初,聯合科學委員會向政府建議把該安排擴展至非高風險地區,但同時附加了一個要驗出病毒抗體的條件,同月底政府便向針對在該等地區的香港居民實施新規定,後來還進一步擴展至非香港居民,直到出現今次外傭個案後才急急將措施收緊。

許樹昌解釋指當初委員會掌握的數據不足,所以才會出現上述決定,然而變種病毒傳染力強在當時一早便廣為人知,何況當時縮短檢疫期措施出台前後已有醫生表示異議,例如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柏良便表示過放寬措施「很大膽」、難以保持「清零」;另外呼吸道專科醫生梁子超也認為歐美地區變種病毒爆發正在擴散,隨着該等地區回港人數增加,七天檢疫期的做法更形危險。

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認為,這宗個案反映即使已完成接種及驗出抗體,7天檢疫期也未必足夠,來自中風險地區的人士或應檢疫14天。(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事實上參照同期其他國家和地區,亦確實較少見到像香港那樣簡單地放寬防疫舉措的例子。鄰近香港的內地和澳門,便都沒有縮短已接種疫苗人士的檢疫期。再如控疫有成的新西蘭,雖然一度與澳洲推行的旅遊氣泡,後來因應對方疫情反彈,亦於7月下旬暫停氣泡,絕大部分入境者14天強制檢疫也沒有退讓空間。

「清零」在前 嚴防輸入

為了避免病毒再於社區廣泛傳播,港府收緊檢疫安排無可厚非。雖然這樣代表繼續犧牲了與外地人員交往的機會,但始終能避免本地醫療系統爆煲,令大眾市民可盡量維持基本生活。再者,當內地同樣目標是「清零」之時,爭取與之復關的香港其實也沒有別的選擇。

要避免短期內再有「走漏」個案,政府除了新近收緊措施之外,還應考慮延長正接受七天期限的中、高風險地區來港人士的檢疫期至不少於14天,而且他們如有需要也可獲安排往檢疫中心暫住。未來即使世界疫情有幸放緩,政府和聯合委員會在縮短強制檢疫期亦要更加謹慎行事,要按當時主要病毒類型的潛伏期判斷期限,不可為求推高接種率和吸引旅客訪港,就冒上大幅提高疫症傳播的風險作出輕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