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撥款作用大 開源節流要審慎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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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9日)有報章指政府將於來年4月開始,削減向社福機構發放的整筆過撥款百分之一,若落實將有164間正接受津助的機構受影響。報道指社聯亦曾經去信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希望豁免削社會福利資助,而若因財政考慮,亦期望今次措施為過渡性措施,並於未來檢討及恢復原來撥款水平。

政府有意削減社福撥款開支其實有跡可尋。自疫情發生後政府一直有推出各項救市及保就業的措施及津貼,政府帳目亦在很大程度上因而變成赤字,所以《財政預算案》提出了將會實施節流計劃,壓縮所有政策局及部門開支。在不影響民生開支的前提下,所有政策局及部門須壓縮本身的開支,冀將經常開支撥款減少百分之一,而社福撥款亦正正就涵蓋其中。

「責任外判」造成社福困局

對於現時香港而言,削減社會福利未必是可值方向。現時政府應對社會福利問題時,主要是抱持著一種「責任外判」的取態,政府對於社會福利的定位主要是提供經濟支援,例如發放一筆過撥款予以非政府機構(NGO),再由NGO去決定如何運用撥款去構成社會保障。

通過撥款予機構運用無疑可增加社會福利服務的彈性,省卻政府繁複的行政程序,不過這種操作亦有其弊端。當香港的社福保障要依賴第三方提應服務,若可動用資金減少,社會福利服務就必然要從質素或數量中選擇其一去作出削減,結果對於社會有害無利。

現時福利服務主要通過人員提供,例如院舍的照顧人手及社工,削減社會福利會降低現時人手編制彈性,同時削弱了NGO在勞動市場聘請適合人員的資本,直接影響福利服務的提供,等於在現存殘缺的社福制度之上雪上加霜。所以即使要壓縮政府開支,亦不宜從社福撥款中著手。

勞服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中談「居家安老」,仍將視野局限在「人手供應不足」和「場地不足」。(高仲明/攝)

社福制度要再規劃

觀乎香港社會福利制度過份受限於經濟因素,政府要有效應對財政壓力,保持庫房財政穩健,可以採取的措施亦不外乎開源及節流。而當節流的位置落於社會福利之上,只會進一步深化現時的問題。因此政府首要避免此事發生,並嘗試在其他節眼上進行資源節流工作。

配合開源工作,理應可以有效令現行社福制度穩定運作,正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上周日(7日)在網誌中表示,今年度財政赤字將遠低於年初時的估算,其中一個原因為部份市區優質地段地皮高價售出。有學者甚至指出,印花稅上調及公務員凍薪均有助為庫房創造收益。當開源節流兩道板斧均應用自如,就不必再向有需要的地方開刀。

其次,目前的社會福利服務蓋括範疇未夠全面。安置有需要人士是一直以來香港各界著墨較多的範疇,但提供支援與照顧服務方面相對不足。以在香港發生的「孤獨死」個案為例,死者往往沒有居住問題需要面對,但悲劇依然時有時生,就足以印證除了安置人口以外,社福保障仍有頗多範疇需要審議是否已經達致充分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