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應該交代稅制改革方案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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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忙於下一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在隨筆網誌裏談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代表團對香港定期評核的初步評估成果。他集中介紹了代表團認同香港疫下政策刺激經濟復甦的部分,但對其餘各項篇幅更長的負面觀察則絕口不提,像是「清零」政策導致行業復甦步伐不一、有需要人士的針對性支援不足等,頗有「報喜不報憂」的嫌疑。

IMF代表團評核總結的時候,還特別提及香港「為應對長期財政需要、建立緩衝及令制度更公平,中期而言有必要進行全面的稅制改革」,並且就此開列多項具體稅種建議,包括推出增值稅、增加應課稅品稅額、提高最高收入組別的個人入息稅稅率,以及推出資本增值稅及股息稅等。陳茂波之所以選擇避提這部分內容,或許就折射出他對於稅改工作較為不重視。

香港之所以需要進行稅制改革,並不僅僅是以增加稅收為主要目標,而是要實踐稅制的公平正義。(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藉稅改應對本地結構性挑戰

事實上這次並非IMF代表團第一次批評特區政府要在稅制方面多下功夫,早於陳茂波就任前的2016年底它已經指出香港當局「可能需要推行有助擴闊稅基的措施」,及後幾年亦相繼給出過引入間接稅、調高個人入息課稅稅率等方案。可惜大概因為港府一直以來始終屢勸不聽,今年總結措詞比較過往幾次更為沉重,甚至連建議開徵稅項的種類也是歷年更多。

另一方面,正如今年評核總結所指出的,香港財政政策「亦應處理人口老化、收入不均及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等問題所帶來的結構性挑戰,以促進具包容性經濟增長」。代表團建議的稅制改革與其他一系列措施,其實都是希望協助港府未來維持社會安全網及醫療服務、透過教育及培訓加速促進勞工數碼化轉型,並且增加公營房屋及相關基建的投資,這種取態與包括《香港01》在內許多本地輿論的倡議可謂不謀而合。

陳茂波網誌聲稱自己近日於多場《財政預算案》諮詢會收到的意見都認同本港需要「促進經濟發展的包容性及可持續性」、「全力提速處理多年積累下來的矛盾」,而他過去兩年的《財政預算案》演辭亦早已預告要考慮開拓新收入來源或調整稅率,今日IMF又重申支持此種做法。在這種內外意見相合的前提之下,他應該再無理由拒絕啟動全面的稅制改革才對。

政府對於額外的經常性支出並不放心,需要開闢新的收入來源,那麼香港社會是否要開始討論稅制改革?(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全球最低稅負需要及時立法

除了增加收入來源與財政可持續性的考慮之外,香港還有另一個不得不盡快進行稅務改革的理由,那就是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國際稅務合作責任。去年7月,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和二十國集團發表《應對數字經濟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的聲明》,已經表示參與此一行動的稅務管轄區應該於2022年就相關規定完成立法,以便能在2023年開始生效,換言之餘下的時間已經不足一年。

然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0月發表《施政報告》列出擬提交予新一屆立法會的立法建議裏,卻沒有看到關於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項目。至於專責跟進其事的BEPS2.0諮詢小組,政府曾說小組會於經合組織敲定範本規則以後給出具體建議,可是範本規則去年12月出台至今也過了一個月以上,小組至今仍然未有公開任何工作進度,最後究竟能否趕及完成任務實在令人擔憂。

下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諮詢背景資料文件提到「或要考慮開拓新的收入來源,亦需履行國際稅務責任,使稅務措施符合國際準則」,但其實這些問題過去兩年的《財政預算案》演辭裏均已重複述及。我們期望今年財政司司長能夠真正開始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案,因為香港本地的深層次挑戰以及國際稅務合作趨勢,兩者都沒多少可以再拖下去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