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更積極推動勞福的勞福局長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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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日(2月6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新一篇網誌,表示未來一年「在勞工及福利政策方面,重點仍可說是繼續如過往數年一樣……解決爭議以十年計的議題,以及修訂以十年計沒有進行檢討的法規。」然而前述幾句話實際就透露了本港勞福問題十多年來幾乎毫無寸進的事實,這位上任四年多的局長自然也是責無旁貸。

回想上周,羅致光最先在接受電視台專訪時,聲稱礙於有人濫用而不能夠提供停工津貼,又指修例保障僱員權益不可行而只能作出呼籲。豈料他在引起輿論反響以後,立刻改口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表示會研究修改《僱傭條例》,規定被政府要求強制檢疫者缺勤視為病假理由之一。這種態度轉變其實就足以反映勞工權益的保障非不能,而不為。

所謂成績仍然在追落後

當一個地方的勞福爭議動輒要以數十年時間處理,這本身便是社會治理不善的明顯跡象。羅致光自誇今屆政府透過承擔僱主支薪換取法定產假延展至14個星期,然而就像他自己寫到的,延長產假議題從國際勞工組織於2000年修訂《保護生育公約》以來已經存在,香港竟要等到20年後才能完成,步伐落後於全球百多個國家,此等「成績」並不算什麼成績。

又如「童樂居」虐兒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羅致光也隨即表示正在全力推進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立法工作,並且預期明年可以提交法案。不過通報事宜一樣早於十年前的2011年已被提上議程,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當時就建議締約國相關專業人員應通報暴力事件及風險,故此它同屬延宕問題的結果。

至於局長預告今年即將成事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立法,本身亦係社會討論良久且早有共識的議題,就連前後兩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林鄭月娥都表認同。無奈正是羅局長任內卻一直借故拖延處理,等到政府即將換屆之前,才匆忙推出這個本質上仍然屬於「追落後」的法案,而且未如政府當初承諾那樣同步建設好「積金易」平台。

上一個寅虎年的2010年,尚未坐上局長位置的羅致光,批評過曾蔭權改組勞福局後沒有兌現承諾全面檢討社福規劃;再前一個寅虎年的1998年,仍為民主黨議員的羅致光,甚至一同倡議叫政府研究設立失業保險金計劃。既然本港勞福爭議以十年計,今個寅虎年的勞福局局長也不妨聽聽他自己易位之前的進言。

防疫國安不能代替本職

與此同時,羅致光還說自己新年假期間「密切關注抗疫工作」,祈望虎年「早日抗疫成功」。防疫作為當下頭等大事,不同政府部門固然都要參與其中,可是在關注抗疫工作的同時,局長也必須做好自己處理勞福問題的本職。

另外,羅致光網誌不忘強調「勞福局還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亦即去年他交代的審查聯工會登記與監察社會工作者等任務。我們當然不會否定勞福局在國安問題上有一定角色,可是除了這些事情以外,保障民生、促進公平才更有助於維護總體國家安全觀下的「經濟安全」、「社會安全」,因此局長也不能夠忘記它們。

勞福局的主要使命是「保障勞工權益及改善弱勢群體的福祉」,那麼擔任該局局長的人便需要專心做好這方面工作,什麼有人假裝染疫、拒絕打針以至影響經濟發展等問題交給其他局長理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