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良|研究長期護理保險,推動養老服務轉型(上)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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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以「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作為養老安老的政策方針,香港的長期護理服務主要由政府資助提供,包括社區照顧服務及院舍照顧服務。但在香港人口超高齡化的趨勢下,殷切的養老安老服務需求不但對服務量及質素構成壓力,亦令公共財政可持續能力形成挑戰。對此,我於今年施政報告諮詢期向特首建議,香港應積極研究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滿足失去自理能力的長者照顧需求,從而減輕家庭及社會的養老負擔。

來稿作者:陳沛良

事實上,長期護理保險在香港的認知度低,但在中國內地、或是日本、新加坡等地,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發展已相當成熟,經驗值得香港借鑒。何謂長期護理保險?香港為何要研究推行長期護理保險?對此,我會分為上、下文的形式,從長期護理服務與保險概念、關係;長期護理保險於不同國家、地區的應用;以及香港推行長期護理保險的可行性三個方面展開探討。

簡單來說,長期護理是指長期生活無法自理的人們所需要的各種支援性服務。導致出現服務需求的原因可能包括身體機能退化、損傷和嚴重的認知障礙,例如年老、疾病、傷殘等;至於所需要的支援性服務,其類別涵蓋不同方面,例如生活照料服務、復康服務、以至紓緩治療和心理關懷等。針對長期護理出現的原因及服務需求,長期護理保險便是保障那些長期生活無法自理人士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礎醫療護理或其他服務費用。

長期護理保險主要分為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及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是指由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補償長期護理服務費用支出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是指由投保個人出資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長護險,政府不強制實施,其承保方式與承保內容多樣化、保費厘定和條款設定亦靈活,並且市場化運營。

從護理需求看,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香港65歲及以上長者的比率預料將於2037年突破30%,其中,老年撫養比(每千名15至64歲人口相對有多少名長者)亦將從現時的300左右,翻倍至600至700之間。此外,根據政府在2019年至2020年的調查,70%的長者患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而20%的長者有不同類別的殘疾(如身體活動能力受限制、視覺有困難等)。鑒於人口老化的趨勢加上預期壽命延長,以及家人難以長期擔任照顧者,正規的長期護理服務需求預料將於中長期內急增。

從政策需求看,有關政府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的社署開支由2012-2013年度40億港元顯著上升至2022-2023年度108億港元,在短短10年間飆升173%。面對財政的長遠壓力,特區政府務必要探討長期護理服務融資模式的未來路向。此外,中共二十大報告「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明確提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從國家戰略層面統籌解決老年人的健康養老問題已成為一項基本國策。

從保險功能看,長期護理需求日益凸顯、家庭護理能力下降以及護理成本上升等因素亦使得長期護理問題逐漸演變為社會問題,需要個人、家庭、社會和政府一同承擔。而長護險具有風險防範、利益調節以及責任分擔功能,能夠彌補長者護理需求在時間長度和專業水平方面的缺口,通過對護理支出進行補貼,為長者提供長期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失能預防等服務,既滿足長者長期護理需求,又可以釋放家庭成員的勞動力,提高社會整體勞動生產率,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及社會和諧穩定。

面對長者人口不斷擴大,長期護理服務需求將會進一步急升,香港現時主要以公帑支付的長期護理服務模式,長遠而言難以維持。有鑒於此,倡議成立長期護理保險計劃,以保費供款作為新增的經費來源,一方面可紓緩庫房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在市場化運營下,亦有助於提升長期護理服務的數量與質素。

作者陳沛良是香港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保險公司總經理。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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