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良|研究長期護理保險,推動養老服務轉型(下)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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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筆者從護理需求、政策需求及保險功能三個方面提及長期護理服務與保險之間的關係。長遠而言,特區政府有必要積極考慮長期護理服務融資模式的未來路向,從而應對中長期內急增的長期護理服務需求及公共財政壓力。

來稿作者:陳沛良

根據我委託的立法會資料研究組就此議題的文件摘要顯示,安老事務委員會早於2017年曾建議特區政府長遠可考慮探討不同類型的長期護理服務財政模式,包括例如長期護理保險的供款性儲蓄安排。事實上,根據政府委託進行的長期護理保險調查,受訪中年人士(40至59歲)對相關保險產品感興趣。然而,長期護理保險的議題在社會上未有認真討論,而相關市場在本港被認為發展落後。

談及長期護理保險的推行,首要解決的就是其籌資機制,包括投保對象的範圍劃定,年滿18歲以上人士皆可投保亦或是適齡的勞動人口即可;籌資的來源是以僱員繳費為主,還是僱主及僱員共同承擔,亦或是政府給予財政補貼;籌資的標準是按照定額、比例亦或是定額與定比例混合模式出資?其次需要作出失能評估及資格認定,目前國際上普遍參考的是美國ADL標準,從洗澡、穿衣、進食等日常生活的六個維度來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最後給付方式則包括現金給付、服務給付及混合給付。

當前主要有以德國、日本為典型的政府主導的社會長期護理保險,以美國為典型的市場主導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以及以新加坡為代表的由公私融合轉為政府主導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中國內地則是在2016年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啟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截至2022年末,全國49個試點城市參保人數達1.69億人,累計享受待遇人數195萬人,因應各試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均,會出現政策差異,但整體而言,長期護理保險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亦被認為是「社保第六險」。

上述不同經濟體推行長期護理保險,無論採取哪一種模式,都必須要首先符合當地實情並考慮到不同群體的服務需求;其次,良好的制度建設應該要同時發揮政府和市場的雙重機制作用,實現兩者在護理保險制度中的分工互補;最後更要構建整合式的長期護理服務體系,令生活服務、醫療服務、社會性服務相互銜接、分級管理。值得留意的是,因大部分經濟體本身已具備相對完善的醫療或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險制度,再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所面對的社會反對聲音可能較少,落實亦相對容易。

構建長期護理保險體系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但有需求就會有供給,不同的模式亦值得探討。公私營合作推行長期護理保險可以推動服務融資的合理化、保費收入方式的制度化,類似強積金形式的供款性儲蓄安排,以定額、比例或者「能者多付」的原則每月強制性按收入進行供款後,匯集至長期護理專項基金內分擔護理風險,待投保市民出現服務需求時,可提出申索。又或者如自願醫保方式,為補充型私營商業長期護理保險提供認證及標準化,同時提供稅務優惠。當然這其中亦涉及到統一護理級別的標準定義、提供充足的長期護理專業人員、確保護理服務的質素等諸多配套因素。強制性保險供款會成為長期護理服務的額外經費來源,但政府仍有必要為長期護理專項基金提供資助或補貼,及對專項基金的使用運營作出透明監管,確保長護險基金池可持續發展。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讓所有長者安享一個幸福美滿的晚年是全社會的共同心願。但以香港目前長期護理服務的運作情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確保長期護理服務融資模式的合理化及可持續化,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值得香港社會認真討論。

作者陳沛良是香港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保險公司總經理。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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