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農業園有望明年底落成 產業現代化莫忽視農戶需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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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2016年決定推動新農業政策,包括在古洞南設立農業園,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管理,農業園分為兩期,共80公頃,其中第一期佔地11公頃,農業園發展範圍內的常耕農地及復耕現時區內的荒置農地,並設倉庫及臨時宿舍。食物及衞生局正向立法會申請1.8億撥款,設立佔地約11公頃的農業園第一期,包括約 7.5 公頃的土地平整工程;排水、排污、灌溉等基礎建設工程;以及建造長約900米的通道和行人路以連接現有蕉徑路,最快今年第三季動工,2020年第四季起分階段完成;有關工程亦涉及約5.1億元的收地款項。
本地糧食自給率偏低,政府主動收地並規劃農業園值得鼓勵,作為資助發展項目,政府宜確保營運質素及效能,與農民合作研究及試驗合適的農業科技,促進整體產業更新,有助發展及延續本地農業。當然,農戶不應只是項目的執行者,政府應在制定合約條款時,多了解其實際需要,盡量保留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如放寬開墾耕地的年期及耕住合一的規定,減低工程對社區連繫及文化的影響。

糧食自給率偏低 農業園促進產業現代化

本港蔬菜自給率曾在1997年達到13.9%,但至2017年蔬菜自給率已跌至不足1.7%,整體食物供應超過90%為進口食品,供應量、質素及價格易受外來因素影響。事實上,本港不缺農地,據漁護署資料,截至2017年農地總面積約為4,400公頃,但當中只有約710 公頃為常耕農地,即佔整體約16%,大部分私人地產商的農地均空置、受破壞或被佔作其他用途。因此,要穩定本地糧食自給率,須透過政府直接介入,有效利用及管理農田。

是次農業園項目由政府主動收回土地並向農戶提供地價補助,確為善政。2017年本港蔬菜生產量約1萬5千公噸,日前漁護署指,當整個農業園全面投入服務,估計每年可生產約4,000公噸蔬菜。建設農業園反映政府對促進農業增值的決心,為產業發展踏出第一步,當局宜繼續在整體規劃上為糧食自給率訂定清晰目標。

農業園的目標是協助培育農業科技和管理現代化農場的知識,提高生產力,鼓勵其他農場發展及採用現代化的方法營運。新科技固然有助增加產量、農產品的質素,2000年起政府已陸續開展「有機耕作轉型計劃」、「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及「農場改善計劃」等協助行業轉型,並透過實驗農場、資助開辦有機耕種課程及講座等傳授有機耕作技術。長遠而言,推進農業新科技還須透過不斷試驗、更新,政府在過程中宜進一步放寬資助申請規限,加強推廣行業更新及人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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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管理莫忽視農民所需 耕住合一應保留

要提高糧食自給率、促進農業商業化,則需考慮行業的技術層面及績效提升。漁護署會負責監督農業園的日常運作,將成立管理諮詢委員會,就農業園的管理和發展,包括農地分配、租約條款、租金釐定等提供意見。作為政府資助的農業發展項目,政府有必要在其運作及管理上確保資源有效運用,與農民簽訂具指引及監察作用的合約,並可為項目推展作檢討評估。

不過,在直接管理的同時,署方亦應加強人本支援及靈活性。在租約年期方面,署方建議標準租約期為五年,但園內有50公頃的荒置農地,始終需要一定時間及資源投放,有該區農民指,由荒地開墾至適合耕作的農地,約需三年時間,基於耕地土壤的回復情況不一,或需約7年才可穩定地耕種和維持穩定的出產量。若首次簽約只得五年,或影響復耕荒地的吸引力及其願意投放的基建成本,因此漁護署應根據農戶及天然環境的客觀因素為農戶提供更完善的合約保障,以定期檢討農戶生產力,提供相應的協助。

此外,在安置受影響農戶方面,雖然日前政府指會保留農戶在其原址繼續農耕活動,並獲優先註冊,在展開建造或道路工程前,亦會先安排該地段的農戶遷移至園內其他農地作業,但政府並未准許其維持現有「耕住合一」的模式,而計劃建設40間面積約15平方米的臨時宿舍,永久性的留宿設施則將於第二期興建。

既然政府亦承認農民有住宿需要而建造宿舍,則應了解家庭式農耕對運作及長遠發展的重要性,有社區農場指,本地農民一般凌晨收割,清晨運出批發市場,期間需在農地休息以照顧農作物,並以家庭為單位工作,沒有耕住分離則難以為繼。再者,政府不應忽略本地農民既有的生活模式及文化,農夫之間互相交流、共享器械及人力資源,是經多年的鄉村式聚居累積而成,具人文特色及社區連繫,亦承載本地鄉村文化,具教育意義。在安置農民家庭上,政府應盡量靈活處理,保留農民的「耕住合一」生活模式,以人為本。政府應累積農區規劃經驗,讓農業園成為保護農地、扶助農業活動永續發展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