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援助不能怕濫用就不做事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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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公布,在去年下半年對「劏房」住戶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發現不少受訪者符合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在職家庭津貼資格,可是當中逾半並無申請有關援助。他們有一些人是誤以為自己並不符合資格,有一些人則是完全沒有聽過這些社會保障計劃,甚至還有一些人是擔心遭到外界標籤才不申請這些福利。

社聯認為是次調查反映本港基層市民對於社會福利政策缺乏充足認知,並且建議政府當局應該改善相關資訊傳播渠道及透明度,為各類援助計劃提供簡單易用的網上篩選工具,長遠而言更要研究建立容許同步申請多種服務、福利的「一站式」機制,以及針對各社福援助項目的領取情況作出官方估算作為政策檢討基礎。

社聯發現,在合資格的劏房戶中,分別有50.6及52.7%沒有申請綜援及職津。(社聯提供)

援助方針必須更加主動

不過,這些建議許多仍然站在被動施予援助的角度。由於社會福利政策目標方針無疑是令更多需要得到趙助的人能夠受惠。既然今天社會存在相當部分未獲應有保障的人,那就表示政府當局必須採用更加積極和主動的態度伸出援手,盡力擴大社會福利政策保護網真正能夠覆蓋到的範圍,而非單單設置五花八門的資助項目來等待市民申請。

舉例來說,上月生效的「劏房」租管措施將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執行,而且運輸及房屋局亦已表示會建設「劏房」租金資料庫。如果政府可以打破不同部門藩籬,讓它們幫忙收集「劏房」住戶收入的資料,並且講解符合其需要的社會援助計劃,必然能收事半功倍之效,減少現時「劏房」住戶受惠率偏低的情況。

預設濫用前提尤不可取

更加重要的是,今次調查揭示「劏房」住戶多數沒有領取援助,這種情況剛好足以反駁過去高官總以可能有人濫用來作為拒絕擴大社會福利的藉口。當連最需要獲得保障的人都未能夠受惠的時候,主事者根本不應該先考慮優先度較後的防止濫用問題。像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大談停工津貼可能引來「破壞分子」濫用,但試問多少人肯為幾日薪酬冒染病及犯罪風險?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 (資料圖片)

無奈這一種思維正確實影響着現行社會保障政策的規定。譬如社會福利署的綜援計劃申請資格,就對15至59歲的身體健全成人設有每月工作不少於120小時且賺取不少於2,395元或參加「自力更生」就業支援計劃的附加準則。這種安排本身即隱含了申請者可能不願「自力更生」的假定,變相加強了申領綜援的負面標籤效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8日)在行政會議後,終於公布將會推行一次性的10,000元臨時失業援助,可是回答記者提問之時,仍然強調是要避免出現無法查核及被人濫用的情況所以才要花費時間設計細節。姑勿論所需時間過長,過去多年經驗亦告訴我們,無論是社會保障抑或發展經濟等,任何範疇的政策若被這種思維拖累了執行時間,其後果往往是帶來更多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