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須盡快交出劏房租金資料庫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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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立法會審議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對以「劏房」為主的分間樓宇單位租務管制措施,包括設立標準租約、四年租住權保障以及限制加租幅度等。相關措施將於本星期六(1月22日)開始生效,而差餉物業估價署亦已刊憲公布了需要填報包括租金在內等資料的「租賃通知書」與「主要用途證明書」申請表格樣式。

雖然「劏房」租管欠缺追溯期、起始租金安排和存在不少其他漏洞,但它始終是本港規管「劏房」的一個重要起點。運房局局長陳帆日前就形容其為一項「改善長時間輪候公屋及居於不適切居所家庭的生活」的「突破性舉措」,又表示差估署將設有新小組負責執行相關工作,同時還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區域服務隊來協助宣傳推廣。

政府房屋政策成效不彰,社會結構性貧窮問題未解,居於劏房的低收入階層成為犧牲者。(林振東攝)

起始租金有賴收集市場數據

其實《條例草案》於去年7月提交給立法會前,陳帆曾經表示「劏房」起始租金亦非「不可以做」,只是要有適當的方法和過程,具體而言便是得先建立一個「客觀、透明及科學化的數據庫」。及至法案委員會審議的時候,運房局副局長蘇偉文等官員也屢次搬出欠缺「劏房」租金數據為由來拒絕設立起始租金。

到了9月,政府終於回應說在得到差估署收集的租金資訊和實際狀況前提下,可以「在適當時考慮是否須進一步擬定『劏房』的起始租金」。而在今個月初,港府新聞公報又表示差估署新小組其中一項工作為「在新法例實施後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不過,翻閱政府電話簿現時列出的差估署結構及職員,似乎仍沒專責跟進此一事宜的科組或人手。

陳帆及蘇偉文元旦日探訪劏房家庭。(運房點線面Facebook)

建設資料庫不能再「走數」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當局構建這類資料庫的工作早有「走數」前科。2011年6月,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稱「在累積巡查的個案後,屋宇署將建立資料庫,以更全面掌握全港各區『劏房』問題的情況,方便署方計劃相應的巡查和執法行動」,可是事隔十年我們亦未看到此一「劏房」違規資料庫建成或生效。

更誇張的例子還有土地業權註冊制度。它源自2004年制定的《土地業權條例》。負責籌備其事的土地註冊處,同樣設有專門的業權註冊執行部,當年其上還有一個督導管理的業權註冊發展科,結果該科整個遭到制汰、執行部遭併入契約註冊及部門服務科,然而註冊制度十餘年來至今依然沒有得到落實。

鑑於政府部門以上往績,難免叫人憂慮「劏房」的租金數據庫最後能否真正成事,遑論下一步的考慮擬定起始租金。陳帆近日回應立法會議員關於「告別劏房蝸居」的質詢,聲言解決「劏房」住戶房屋需要同屬港府房屋政策目標之一,我們希望政府今後可以在這方面拿出實績、兌現承諾,將「劏房」租金數據庫辦好及在此基礎上持續檢視起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