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免遣返聲請須兼顧效率公平 避免浪費公帑亦要維護人權

撰文:01論壇
出版:更新:

近日立法會就免遣返聲請制度展開激烈討論,反映此議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過去十年,本港投入百億公帑處理相關個案,卻僅有355宗獲確立,佔總數不足百分之一。這個結果令人關注,但單從數字定斷,容易忽略背後的複雜情況。

香港作為《禁止酷刑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簽署方,有責任以「高度公平標準」審核每宗免遣返聲請。這要求詳細調查每個個案,包括評估聲請人陳述的可信性,並查證其聲稱遭受迫害的具體情況。這個標準雖然確保了程序公正,但無可避免延長了審核時間。

目前審核程序冗長主要有三個原因:首先,來自衝突地區的聲請人往往難以提供完整文件;其次,入境處人手不足;第三,新增個案持續湧現,去年首十一個月已有近三千宗新聲請。另外,本港百分之一的獲批率遠低於國際水平,反映了審核範圍過於狹窄,以及人員對聲請人原居地認知不足等問題。

將所有聲請人簡單地標籤為「假難民」,忽視了問題的複雜性。事實上,不少聲請人確實是為逃避戰爭、宗教迫害或政治壓迫而被迫離開原居地。聲請被拒的主要原因是證據不足,而非刻意欺騙。我們需要理性分析個案,才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

本港現行制度的另一個缺陷,是缺乏對被遣返者的跟進機制。我們無從得知這些人返回原居地後的處境,有否面臨生命威脅或遭受迫害。相比之下,加拿大和歐洲多國都設有系統性的追蹤制度,定期了解被遣返者的狀況,確保遣返決定的準確性。

就改革方向而言,政府應在維持嚴謹標準的同時,適度擴大審核範圍。增聘專業人員,加強對個案背景的調查能力。引入科技系統提升效率,設立專責小組處理積壓個案。此外,應加強與國際社會合作,建立資訊共享平台,並設立完善的追蹤機制。

免遣返聲請者的違法行為和龐大社會開支確實令人憂慮,但這不應成為我們放棄人道考量的理由。優化制度的關鍵,在於如何在行政效率與人權保障之間取得平衡。這不僅關係到個別聲請人的權益,更關係到香港在國際社會的地位。

面對這個複雜的議題,我們必須務實且堅守原則。期望通過以上建議的改革措施,既能提升審核效率,節約公帑,又能確保程序公義。這樣才能彰顯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在維護人權與法治方面的承擔。

作者狄志遠是立法會議員、新思維主席。文章僅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