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建設包容社會:對香港無障礙城市規劃的反思
來稿作者:譚永昌
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如何構建一個真正包容所有市民的無障礙城市,已成為衡量社會質素的重要標準。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在建設無障礙社會方面仍面臨挑戰。本文將對香港無障礙城市規劃的現況進行反思。
香港碎片化的無障礙規劃
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數據,香港共有534,200名殘疾人士,約佔整體人口的7.1%。面對如此龐大的需求群體,香港的無障礙設施發展卻長期呈現碎片化狀況。
雖然《建築物條例》和相關備忘錄對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訂有一定要求,但在城市規劃的宏觀層面,缺乏足夠的約束力及清晰指引。《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雖然涵蓋各類設施的規劃要求,但對無障礙設施的規定多局限於技術層面的最低標準,未能進行整體統籌,缺乏一套完整的「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 理念來指導整體發展 。
香港的無障礙政策更新亦相當滯後。十多年前的設計標準至今變化不大,如屋宇署《設計手冊》更新頻率偏低,標準亦相對落後:現行的2008年標準已難以滿足現代無障礙設計的要求。
國際經驗:先進城市對香港的啟示
觀察國際先進城市的經驗,2016年新加坡建設局制訂《公共空間通用設計導則》,涵蓋7大類47小類無障礙設計內容,導則內容包括建築連接、建築周圍和內部環境、衞生設施、尋路和信息系統、建築內部設施、家庭友好設施以及特定建築類型的設計要求等範疇,旨在推廣對所有群體友好的全齡友善環境 。
而東京在籌備2020年奧運會期間,大力推動通用設計理念,對日本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反觀香港近年來積極推廣旅遊、盛事經濟,致力「說好香港故事」,那麼香港希望向世界展現一個怎樣的城市形象?
真正的無障礙城市並非簡單的設施堆砌,而是需要在規劃階段就建立「為所有人設計」的理念框架,將通用設計、無障礙設施納入建築及規劃的基本要求。
制度上應適時修訂規劃標準體系,全面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屋宇署《設計手冊》等規例和指引中的無障礙設施要求,引入「通用設計」評估機制,並將其納入規劃審批的考慮範圍。同時宜制定香港版《通用設計導則》,參考新加坡經驗,提升現行標準至國際水平。
社會參與上,需加強殘疾人士及照顧者的參與,建立讓持份者參與規劃決策的制度化渠道。可建立殘疾人事務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領導,成員由各政府部門代表和殘疾人士代表各佔一半組成,確保政策執行的一致性和代表性。
另外於公眾教育上,公眾對無障礙需求的認知有待提升,缺乏「為所有人設計」的社會共識。可針對性地推動專業培訓,提升規劃師和建築師的無障礙設計能力,同時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制度,培養全社會的無障礙意識,提升對有需要人士的關懷。
無障礙設施被視為「額外成本」而非基本需求,平等機會委員會調查顯示,過半數的僱主關注提供無障礙設施或其他便利措施的成本問題。政府可考慮提供優惠措施,鼓勵私人發展商主動提升標準;針對既有建築改造的技術困難,提供專業諮詢和解決方案。
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真正包容的城市
筆者認為,社會發展除追求土地或經濟效益最大化,亦應評估項目發展對社會持份者及一眾弱勢群體的影響。面對香港人口老化的嚴峻挑戰,未來人口中行動不便人士的比例會不斷增加,當局有責任確保城市發展不會加劇社會排斥,威脅可持續發展 。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自2008年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的城市規劃及公共建設中,理應融合無障礙概念、確保設計滿足通用設計要求,應讓所有人都能安全、平等、獨立地使用資源。
而根據聯合國《新城市議程》,殘疾或特殊需要人士,應於「城市權」中被考慮,以確保規劃符合通用設計,邁向無障礙的平等城市。
若香港持續忽視相關議題,無疑加劇社會矛盾及資源浪費,剝奪了市民平等參與城市生活的權利。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應能自由、安全、有尊嚴地享受城市生活。這不僅是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對所有市民福祉的保障,更是提升城市價值的一環。
作者譚永昌是香港中文大學城市研究系學生。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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