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硬推將軍澳地下停車場 200居民遊行:驚好似杏花邨咁水浸

撰文:廖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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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年前提出把一幅將軍澳南,連接將軍澳港鐵站至海濱長廊的臨海休憩用地(66、68區),用作興建中央大道公園。運輸署去年向區議會建議將計劃分拆成兩期推行,並在第66區用地興建公園及兩層地下停車場。有關決定引來區內民民強烈不滿,有將軍澳居民今日(20日)發起集會遊行,要求第66區及68區中央公園盡快落成,並反對當局強推「天價」地下停車場項目。主辦方估計,遊行集會估計有200至250人參與。
而將軍澳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將在本周四(24日)開會,討論在第66區用地建公園及地下停車場事宜。

2017年,政府提出在將軍澳南,一幅連接將軍澳港鐵站至海濱長廊的臨海休憩用地,即第66及68區,興建中央大道公園。停車場計劃一直備受爭議,有人認為停車場造價過高,又破壞社區環境,而區議會曾向居民作諮詢,結果大部分人支持盡快落實第66及68區公園發展,並且另覓地方建停車場。去年四月,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會議上,亦議決維持決定,工程計劃的發展範圍中,不包括地下停車場。

運輸署向西貢區議會建議將計劃分拆兩期推行,先推展第68區用地工程,再於第66區興建兩層地下停車場,引起區內居民極大反彈。(資料圖片)

不過,去年11月,運輸署向西貢區議會建議將計劃分拆兩期推行,先推展第68區用地工程,再於第66區興建兩層地下停車場,提供395個車位。區議會早前已通過康文署率先開展第68區用地公園工程。有關66區的中央公園及地下停車場的事項,將在本周四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中討論。

有約三十戶The Parkside居民,在周三(1月16日)起於單位窗戶和露台貼上白底紅字、大字標貼,內容寫上「破壞環境」、「擾民傷財」、「天價車場」、「反對大白象」等。(資料圖片)

日前有居民在單位窗戶貼上「天價車場」及「反對大白象」等大字標示,表示不滿當局在第66區興建地下停車場。今日下午2時半,有居民於將軍澳寶邑道天晉二期外發起集會及遊行,要求第66區及68區中央公園盡快落成,並反對強推「天價」地下停車場項目。

集會開始後,各將軍澳屋苑業委會主席上台發言。天晉二期業委會代表何先生表示,地下停車場造價極高,涉及200萬至400萬一個車位,比車輛價值更高,更因計劃而拖延中央公園計劃,令公園興建遙遙無期,故須反對有關計劃。

遊行人士沿路高叫「中央公園不能拖」及「不要地下停車場」等口號。(廖俊升攝)

天晉3A業委會委員劉先生表示,區內小朋友希望中央公園盡快落成,加上各屋苑居民也反對興建地下停車場,而金鐘夏慤公園的地下停車場廢氣常被抽上公園,故令公園長期無人,直言「起地下停車場根本無可能,更何況天價!」

Parkside業委會主席莫女士指,地下停車場選址不當,影響將軍澳居民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她又指大部分業主都沒有車位,故不滿政府帶頭破壞,拖延利民的中央公園興建計劃。(廖俊升攝)

參與遊行的居民陳先生表示,自己搬入將軍澳已30年,而中央公園在多年前已經開始討論,但至今仍未落實動工,不滿當局一拖再拖,「今次話起停車場,下次又有新嘢,又再重新規劃,都唔知有無命見到中央公園!」其太太補充指,政府不聽民意,堅持興建地下停車場,擔心日後又將計劃推倒重來,「好似無限輪迴!」

不願上鏡的凌先生偕太太及兩位小孩參與集會遊行,他指地下停車場選址不適合,擔心颱風來襲會令停車場水浸,變成杏花邨翻版。(廖俊升攝)

活動發起人趙志民對《香港01》表示,是次遊行約有200至250人參與,正式統計將稍後公佈,而人數屬意料之內,「希望透過遊行向區議員反映民意,要求他們憑良心投票,現有不少政黨意向未明,故希望他們看清楚民意再作決定。而且,今次遊行已反映了居民的訴求,若區議會漠視民意通過方案,將有後續行動,屆時將會有更多人參與。」對於日前有指反對興建地下停車場的人士,均是「有車位的業主」,趙則表示,統計指居民只有兩成擁有車位,而他自己也沒有私人車輛,故有關指控難以成立。

趙志民表示希望透過遊行向區議員反映民意,改變一眾仍是立場游離的議員,要求他們憑良心投票。(廖俊升攝)

趙志民說,原訂去年4月通過的中央公園計劃,於18年7月成為甲級工程,預計於2019年動工,並在2022-23年竣工,然而政府硬推地下停車場方案,須再過城規會及撥款,大約要再拖7至12年,根本沒有可能在2025年竣工;工程期間,會有大量大型車輛出入地盤,附近有多條行人馬路,也令他們擔心對周邊行人構成安全影響。

天晉3B業委會主席翁先生則對《香港01》表示,擔心有沉降問題,就算停車場計劃即使通過,也要擾攘多年,沒有可能在2025年前完成。(廖俊升攝)

運輸署回覆《香港01》表示,香港的車輛數量在過去十年增長迅速,平均每年增長率為3%。由於泊車位的平均每年增長率僅為0.9%,泊車位短缺是困擾車主和駕駛者的問題,而政府有需要提供更多泊車位以回應社會的訴求,特別是優先照顧商用車輛的泊車需要。按現行政策,政府會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發展項目中,加設公眾泊車位,以期達致地盡其用的目的。

署方續指,現時將軍澳第66區設置了一個容納大約800個泊車位 (包括私家車、輕型貨車和電單車泊車位)的臨時公眾停車場。考慮到現時該臨時公眾停車場的使用率(高達85%)及鄰近道路的違例泊車數量(達二百多輛),署方認為有實際需要在區內加置公眾停車場,建議中將軍澳第66區地下公眾停車場既可紓緩區內對泊車位的需要,又可利用地面提供公共休憩空間供市民享用。

運輸署表示已跟區内有關屋苑代表討論,向他們闡明建議有關項目的理由及聆聽他們的意見。而署方會就屋苑代表的意見作出回應並向他們提供有關資料。署方認為有充份理據推展有關項目,又稱樂意因應居民的意見而對項目作出適當調整,並繼續與地區保持聯絡,並適時向西貢區議會, 以及西貢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