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浩望神父絕食第11天 促林鄭月娥解決居留權問題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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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關注人權議題的甘浩望神父,本月8日起開始在政總外絕食,今日(18日)已絕食至第11日,除為了爭取讓被印度家庭收養的烏干達難民和其原本家庭聯絡外,亦為了爭取港人內地子女能居港和父母團聚。今日他聯同居留權委員會、爭取子女居留權家長協會成員在政府總部外靜坐,抗議政府在 1999 年時向人大提請釋法,令一眾港人無法與在內地居住的子女家庭團聚。甘浩望神父指出,過去曾就居留權問題和保安局商討,惟事件未得到合適的處理,故現時爭取與特首林鄭月娥或其秘書處人員會面。

甘浩望神父已在政總外絕食至第11天。(曾鳳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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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浩望神父指,成員過往已為港人內地子女能居港和父母團聚的議題爭取達22年。每年均會就此事在政府總部外靜坐。他認為,當年政府向人大提釋法做法有損香港法律體制,阻礙市民家庭團聚的權利。多年來,他們均積極和保安局溝通,保安局亦曾承諾會妥善處理,惟事件至今仍不了了之。

甘浩望神父提到政府在2011年時曾提出「超齡子女政策」,意指在14歲以下的子女居在內地,而父母一方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內地子女便能持單程證到港生活。現已有約7萬子女透過「超齡子女政策」申請單程證來港生活,惟14歲以上的子女(現估算約有7萬人)卻不在政策範圍內,令不少家庭至今團圓無期。「當時推超齡嗰陣,同保安局開會,話預計三年內14歲以下子女就會落晒嚟,之後就會考慮俾14歲以上落嚟(使用單程證餘額),但之前再問保安局又變咗話唔知,要睇下政府點樣」。

神父認為,當年等子女來港的父母年紀漸長,需要有人照顧,如能讓子女居港,可以解決照顧問題。他又指,根據香港統計處資料,香港出現了60年來首次人口負增長,相信政府若開放接納這些子女,亦會為社會帶來益處,故會繼續爭取他們的居留權,並會堅持到底。

內地子女來港多年仍持行街紙:張身份證係政府欠我

同場的有89歲林婆婆,她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證,惟在當年的政策下,只可以帶一名子女來港生活,其餘子女則留在內地,她為子女爭取居港權多年,惟至今仍無果。另一名蔡女士是1999年爭取居港權港人的內地子女,在當年判決後,她便持行街紙多年,現時仍需要每數個星期或數個月到入境處續期一次。蔡女士指,她過往曾多次詢問入境處,無法領取身分證的原因,惟至今仍未獲得解釋,「張身份證係政府欠我!」

居留權事件發生在1999年1月29日,香港終審法院就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吳嘉玲案)作出裁決,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不論出生時父或母是否已成為香港居民,都可享有居留權。惟在終審法院判決後,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聲稱,判決將令到10年內有167萬港人內地子女湧港。在同年6月,香港政府便首次請求人大就此釋法,改變居留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