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墟商戶被指「奉旨」霸路營商 區議員:一係搬遷一係加重罰則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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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墟霸路營商問題一直困擾當地民居,油尖旺區議會今日(19日)召開會議,有議員關注政花墟商戶阻街「酌情容許範圍」政策過度寬鬆,以致新年前夕商戶接連霸佔行人路及車路做生意,居民寸步難行,要求食環檢討現行政策,建議加重罰則或重新考慮早年提議搬遷所有商戶至洗衣街用地,解決花墟空間不足的問題。

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表示,花墟花店貨物阻街問題長期困擾當地居民,尤其是節慶日子變本加厲,以剛過去的農曆新年為例,商販公然將行人路及車路納入營商範圍,面向協和小學的太子道西的車路,被商戶霸佔一半擺花放賣及隨處放貨,雙行車路縮窄一半變成單行道,而行人路亦擺滿貨架及花卉,加上人流眾多,長期擠得水洩不通,「基本BB車同輪椅都唔使旨意過到去。」情況有越演越烈之勢。

商戶霸路情況越演越烈

林指出,花墟被列在「酌情容許範圍」之內,可以將貨物放在舖前3呎,但大部份商舖不守規矩,甚至「奉旨」越擴越大,「好似畀你有特權咁,完全唔自律,擺到周圍都係盆栽。」

即使食環署人員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向花墟商戶票控,但執法力度不足,導致商戶有恃無恐,認為是時候檢討現行政策,單從教育或定額罰款兩種做法,已不足以阻嚇商戶遵守規定,建議修例加重阻街罰則,例如仿效食環署及警方去年底聯合向深水埗北河街巿一帶商販執法,打擊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一發現違規即圍封上址沒收貨物,交食環署外判人員以夾斗清走,又或重新考慮政府2016年將花墟商戶搬遷至洗衣街政府用地的提議,否則無法有效從根本解決問題。

食環署:積極配合區議會檢討政策

食環署書面回覆林的提問時表示,花墟現有約110多間以批發及零售鮮花與盆栽為主的店鋪,屬旺角區內其中一個特色旅遊景點,可根據「酌情容許範圍 」酌情容許商戶伸延其營業範圍至舖前三呎的行人路,至農曆新年特別交通安排實施期間亦有進一步酌情做法,但只屬暫時性,相關部門或機構在有需要時會作出檢討。

發言人強調店鋪非法佔用公共地方造成阻礙,屬街道管理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工作範圍,署方主要工作是保持環境衞生及規管街頭的販賣活動,因此會優先處理妨礙清掃街道工作及取締非法販賣活動,並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 章)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的相關條文,按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署方對油尖旺區區議會提出要求檢討花墟商戶阻街的「酌情容許範圍」政策持開放態度,並且會積極配合及參與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