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大廈僭建天台屋滲水 頂層單位廚房無法使用 清拆令拖足20年
有超過60年樓齡的深水埗福安大廈,其天台存在大規模僭建屋,屋宇署2006年曾向相關業主發清拆令,惟由於擁有該業權的公司長期處於清盤狀態,屋宇署最終擱置檢控。被發出清拆令的「國方置業」,是新鴻基地產附屬公司,新地今日(15日)表示,國方置業已不再擁有該大廈的任何物業權益,與政府的說法不一。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蘇先生居於9樓,其樓上是天台,僭建了兩層的複式單位,他今晚接受訪問時表示, 廚房天花因長期滲水,出現石屎剝落、塵土與碎石跌落的情況,廚房已完全無法使用,一家人長期無法煮食,只能餐餐外食。
今晚在福安大廈所見,滲水範圍不僅限於室內,連大廈公共樓梯亦出現滲水及石屎剝落。走廊部分剛於數月前完成維修的消防木板,亦因長期受潮發霉,牆身長期用手觸摸都是濕的。大廈公共空間鋼筋更因嚴重生鏽而「發脹」,撐裂並破壞結構。
蘇先生指,曾接獲其他樓下街坊告知,家中出現漏水,導致傢俬被浸壞。
向政府部門求助 獲覆根治方法必須先移走天台僭建
蘇先生曾向滲水辦、食環署及屋宇署求助,他表示,官方的回覆千篇一律:必須先移走天台僭建、修好防水層才能解決問題。另令居民最感無奈的是,曾向屋宇署反映天台違建問題,竟獲官方回覆指「結構沒有問題」,但他們認為老舊唐樓天台上硬生生加建了兩層高的大型僭建屋竟然「不影響結構」,說法實在離譜。
雖然部門聲稱正等待律政司意見,以決定如何依例拆卸,但卻始終沒有具體時間表。一名居民慨嘆:「我們已經等了20年,難道真係要等到幢樓冧,或者等到收購至解決到?」另有街坊認為,必須將僭建物全部拆除,由於現時單位沒人住,屋宇署應採取行政手段,防止他人再次出租或佔用,否則只要長期有人霸佔,就永遠無法順利清拆。
記者接觸到8樓住戶,稱單位客廳電視對上的天花,懷疑因天井問題而出現滲水。住戶早前曾自行在天井位置油上防水漆,但房間的外牆整體未維修。他們擔心僭建物影響火警安全,嚴重阻塞逃生通道,一旦發生火警時不知該往哪裡逃,兩邊不是被鎖上就是被堵死。
屋宇署:2006年因天台業主正被清盤 檢控行動擱置
屋宇署表示,於2006年6月就深水埗福榮街16A至D號及石硤尾街35至37號福安大廈的天台僭建物向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天台僭建物。由於該命令所載的業權資料有誤,署方在釐清業權後於同年9月向天台業主發出取代命令;其後因該命令未獲遵辦,署方於同年11月向天台業主發出警告信,並展開檢控行動,及後得悉天台業主正被清盤,有關檢控行動被擱置。署方表示,不時視察有關天台僭建物,並未發現明顯危險情況。
屋宇署可清拆後追討工程費
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有關天台業主至今仍然處於清盤中。署方正就此向律政司徵詢意見,並擬考慮行使《建築物條例》的法定權力代天台業主進行清拆工程,並在完工後向業主追討有關費用。署方亦已派出駐署社工隊向有關僭建物的佔用人提供適切的支援及協助。署方會繼續跟進,並與業主立案法團緊密溝通,以期盡早清拆有關天台僭建物。
新地:附屬公司不再擁有該大廈任何物業權益
國方置業是新地附屬公司,新地回覆查詢時指,國方並非福安發展商,並在1977年成為新地的附屬公司前,已悉數將其名下所持有該大廈的全部不可分割份數出售,不再擁有該大廈的任何物業權益,包括該大廈的天台。新地指,國方置業早前曾收到屋宇署涉及福安樓的清拆令,國方置業在有需要時會向該署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