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駕車追趕單車友「頭搖又尾擺」 警方:循不小心駕駛跟進

撰文:區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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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上月底流傳一名交通警從後追上數名沿荃灣車路行駛的單車手時,竟在旁邊企高車身左搖右擺模仿騎單車姿勢的短片,事後引起外界非議,警務處荃灣警區代表昨日(21日)在荃灣區議會透露涉事警員暫停外勤工作,目前循不小心駕駛方向調查,亦有議員關注單車與汽車在馬路爭路的情況,建議運輸署參考外國例如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法例,在不同限速道路上,規定車輛超越單車時保持至少1至1.5米的行車距離。

荃灣區議會昨日(22日)舉行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議,當中討論到一名交騎警上月底被拍到模仿單車手騎車的短片,易承聰要求警方解釋有關警員的行為是否符合交通條例,同時關注自從荃灣以至屯門單車徑啟用後,有不少單車愛好者在青山公路一帶騎車,其間發生懷疑佔線問題,令居民及司機頗有微言,要求警方解答如何釐定那些道路使用的行為屬於觸犯法例。

警務處荃灣警區行動主任李欣林表示,高度關注事件,片中涉事的交通警員已被暫停交通出勤,獲安排執行內務工作,目前正循干犯不小心駕駛罪名的方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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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單車亦要遵守交通條例

她又稱,《道路交通條例》中有關魯莽騎踏單車定義,一般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身體傷害或危險,例如在道路上不斷衝紅燈或逆線行駛,不小心騎踏單車則是沒有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騎單車時胡亂切線,沒有留意後方車輛等。

至於如何判定單車手佔線是否觸犯法例,李指若單車手聯群結隊在行車路面騎車,並且佔用多條行車線,警方便有權執法,輕則給予口頭警告,持續沒有改善則會發出法庭傳票。

區議員陳劍琴促請運輸署及相關部門於公路兩旁劃分單車專用路線,便利市民以單車代步。

事源上月30日,網上瘋傳一段短片,拍攝者懷疑是單車車手,該段長約8秒的片段可見, 車手一行人沿荃灣青山公路往屯門方向行駛期間,一名駕駛AM 6766車牌電單車的警員,沿快線從後追趕,他趨近時突於座位站起,左搖右擺晃動身體至少五下,狀似踩單車姿勢,並一直注視單車人士。期間可見該名鐵騎警員的口罩下滑,露出鼻子。

他隨後加速超前踩單車人士,片段中未知他有否停下,有網民留言指他狀甚輕佻,甚至有危險駕駛之嫌,有網民留言「博一博,單車都變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