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有外傭因染疫遭趕離居所露宿 平機會:或構成違法殘疾歧視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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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嚴重,亦有不少外傭經檢測後發現對新冠病毒結果呈陽性,令部分僱主憂慮。平機會今日(24日)表示,關注近日有傳媒報道有外籍家庭傭工因對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陽性,被僱主解僱及趕離居所的個案,強調這些個案有機會構成《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下的違法殘疾歧視。

平機會今日(24日)表示,關注近日有傳媒報道有外籍家庭傭工因對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陽性,被僱主解僱及趕離居所的個案,強調這些個案有機會構成《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下的違法殘疾歧視。(資料圖片)

平機會表示,根據近日有傳媒報道,有外籍家庭傭工因對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陽性,被僱主解僱及趕離居所,被逼露宿街頭,無法得到應有的治療,亦有可能增加社區傳播的風險。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對報道中引述的個案深表關注,並指這些個案有機會構成《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下的違法殘疾歧視。他鼓勵外籍家庭傭工及公眾人士就《殘疾歧視條例》賦予在僱傭範疇免受歧視的保障,提出查詢及作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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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強調,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基於員工患病而將其解僱,即屬違法,不論是確診個案或只是僱主錯誤假設員工染疫的個案,上述行為亦會違反《僱傭條例》。平機會呼籲僱主除了應遵守法例外,亦應以同理心體恤外籍家庭傭工的情況,朱敏健形容,現時疫情嚴峻,外籍家庭傭工與香港市民同樣面對逆境,「絕大多數家庭傭工一直以來盡力保障僱主及其家人的健康和安全,僱主豈能在他們染疫期間、最需要僱主支持的時刻,棄他們於不顧?」他強調僱主不單有責任保障患病員工的健康和安全,亦有義務防止疾病在社區傳播,不能因害怕染疫而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