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疫下借錢度日 業主私人水錶亂計 4人家庭收$2500水費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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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已令劏房戶百上加斤,高昂水電雜費更為打擊其生存環境。有調查發現89%劏房戶從沒有收到水務署水費單,大多由業主或中介按其私人水錶收取費用,最貴每立方米水為17元,更有一家四口劏房家庭被要求支付單月最高592元水費,若以水務署標準4個月一結的水費單計算,水費總計金額高達2,500元,形容「沖水好似沖緊錢走」,無奈盡量將食水「二次使用」,丈夫疫下零收入的情況下生活更顯艱難。有基層組織促請立法列明業主出租劏房單位時必須提供認可獨立水錶,杜絕濫收水電費。

近九成從未收過水務署水費單 靠業主或中介自行裝錶計算

民社服務中心今年7月訪問267名居住在深水埗及土瓜灣劏房的居民,就有關房屋租金開支、公屋租金津貼及水費處理等問題進行問卷調查,大約19%受訪者為1至2人庭,72%為3至4人家庭。受訪者劏房家庭入息中位數為13,000元,有67%受訪者輪候公屋超過3年或以上,當中有26%輪候超過7年仍未上樓。

調查發現,89%受訪劏房戶從未收過水務署發出的水費單,亦沒有註冊獨立水錶,84%受訪者直接將水費交予業主或房屋中介,任由對方計算每立方米的水費價錢,以土瓜灣為例,超過六成受訪劏房戶每立方米水被收取介乎11.97至17元費用,遠遠超出水務署最高第四級每立方米9.05元的水平。因此有97%受訪者贊成水務署去年中推出的分間樓宇處所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應容許租戶可自行申請安裝。

另外,房署去年推出為期3年的現金津貼,向輪候超過3年公屋而未獲首次編配的非綜援申請者提供每月1300至3900現金津貼,有94%領取津貼者表示有關金額能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希望能夠延續下去。

劏房戶一家四口單月水費最高592元:唔知點計

文文一家四口居住在一個面積150呎的劏房單位,租金為6,200元,而水費按私人水錶每立方米16元計算,由於舊唐樓廁所沒有鹹水,變相要用淡水沖廁,加大用水量,文文單月收取過最高592元的水費單,若按水務署標準4月個月一結的水費單計算,水費總計金額高達2,500元,對依靠任職地盤散工的丈夫月入約17,000元支撐,租金連水電雜費開支便佔去人工近一半,還未計算兩名7歲及4歲SEN子女的額外開支,每月只能「掹掹緊」過活。

她又稱,疫情重創建築行業,丈夫試過單月冇開工零收入,只能向親友借錢交付租金,其餘食物開支則要向基層組織求助,透過食物援助苦苦支撐。她慨嘆租金開支已令家庭經濟環境拮据,水費更加是「沖水好似沖緊錢走」,她知道水務署安裝獨立水錶後,每名住戶每季首12立方水為免費,其餘則按級收費,估計若然能夠成功安裝,水費至少節省300至400元不等,希望水務署容許租戶自行申請,毋須一定要經業主同意。

嘉嘉一家四口同樣居住在百多呎的劏房單位,水費由地產中介按私人水錶每立方米15元計算,平均每月水費高達300以上,她為了慳水無所不用其極,手洗衣服的淡水再用作拖地,又或洗米的水用作洗菜,盡量做到「二次用水」。她獲悉水務署推出推出分間樓宇處所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後,曾向中介詢問要求取得批准,但中介以業主不在港為由推卻,至今仍未成功安裝獨立水錶。

民社項目主任張德正表示,調查結果反映有高達65%受訪劏房戶被濫收水費,情況十分普遍及嚴重,要求政府立法規劏房單位,要求在租約上修例,要求業主出租單位時必須提供認可獨立水錶,才能杜絕濫收水費情況,而水務署推出分間樓宇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亦應延長,並委托更多社福機構及水喉匠專業團體協助安裝,簡化申請及加快審批程序,保障劏房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