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擬收回粉嶺芬園警察訓練中心用地 興建8幢公營房屋涉8300伙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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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繼上周交代,擬在北區發展兩個公營房屋項目,提供4,820伙,以容納1.2萬人後,近日再交代,擬收回芬園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並連同鄰近土地,一併發展成8座樓高近50層的住宅大樓,預料可提供約8,300伙,最快2031/32年度落成。

文件顯示政府擬在粉嶺第17區發展公營房屋,選址位於馬會路,佔地5.47公頃,包括政府用地和私人土地,現時主要為芬園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

地盤東面毗鄰芬園初級警務人員已婚宿舍、擬建私人住宅發展用地和粉嶺花園。南面為另一擬建私人住宅發展用地。而西面則連接馬會道及靈山路;北部面向靈山村。

根據當局的發展計劃,將會以最高7倍地積比發展,興建8座約45至50層高的住宅大樓(不高於主水平基準面以上170米),以及1座9層高的停車場和公共交通總站,以提供約8,300伙,預料可容納約22,410人。項目亦會提供社區會堂、幼稚園、零售設施及街市等。

土木工程拓展署預料會在2027年度,完成相關的工地平整與基礎設施工程,隨後將用地交予房屋署建屋,預料整個項目將於 2031/32年度落成。

翻查資料,保安局去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將於缸瓦甫警察訓練設施,重置芬園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中心和槍械訓練設施,和古洞北新發展區範圍內的馬草壟練靶場、羅湖練靶場及直升機坪,並設置新的特別行動訓練設施,並早已將芬園土地改劃作房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