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民宿疑入侵將軍澳中產屋苑 同邨業主:大批陌生人拖篋出入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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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多區屋苑近年相繼爆出單位被違法出租作民宿謀利,最近更蔓延至將軍澳私人屋苑!將軍澳廣場多座大廈近日貼出通告,指接獲投訴懷疑有單位業戶,透過網上民宿平台將住宅單位,作「出租旅館」。《香港01》接觸其中一名投訴的業主,稱近期目擊大批旅客被人帶上樓涉事單位所屬大廈。將軍澳廣場的管理公司表示,已將有關個案轉介予民政事務署,而記者正向民政署了解。

記者昨日到現場所見,該屋苑棟大廈大堂,貼有管業處於1月28日所發通告,稱最近接獲投訴懷疑有單位業戶,透過網絡平台將住宅單位,作「出租旅館」之用,強調有關情況違反大廈公契和《旅館業條例》,已就事件的嚴重性,向民政署舉報,有關部門回覆指,已派員跟進。記者昨日未見有旅客在住宅範圍內出入,涉事單位無人應門。

該屋苑棟大廈大堂,貼有管業處所發通告,稱最近接獲投訴懷疑有單位業戶。(李智智攝)
涉事單位無人應門。(李智智攝)

環視屋苑,雖然大堂有保安駐守,但只要以住戶證「拍卡」便可順利進入大堂,且無人過問,直至進入住宅大廈才有管理員上前查問,但只要出示住戶證就可入內。

將軍澳廣場其中一個屋苑Facebook群組,上載一張相片,帖文稱有約八名疑似旅客拖着行李箱在大堂等候。(受訪者提供)

事發上星期五(1月25日)將軍澳廣場其中一個屋苑Facebook群組,上載一張相片,帖文稱當日下午有約八名男女拖着行李箱在大堂等候,部分人操內地口音,其後由一名女士帶隊進入住宅範圍其後,亦有聲稱業主留言,曾目擊有一批20多名疑菲裔男女,於晚上拖着行李在同一座大廈離開,事件引起大批業主關注,恐有人經營無牌旅館,令大批非戶主進入,引起治安和衛生問題。

其他單位業主黃先生表示,曾目擊一名疑似中國籍男旅客入住。(受訪者提供)

「有個男人拿着一個膠袋,內藏用戶證,但竟然不懂怎樣入門,並且花了一分鐘,用普通話詢問管理員目的地方向。」將軍澳廣場業主黃先生表示,上月29日晚亦目擊一名疑似中國籍男士,持住戶證走到大堂「拍咭處」。他形容:「那男子由大堂入閘到座頭整個過程都很迷惘,要不停看手機指示,到達目標大廈後,又花了一段時間與管理員溝通,明顯不是這裡的住戶」。

他估計,涉事業主和旅客疑用兩種方法突破保安防線,「業主可親自他們來帶上去,當他們是『朋友』,另一方法,他可能在外面交收了住戶證,藉此突破保安規限,保安員亦無權阻止,當中是有漏洞」。

事發後,他與多位業主自發組成群組追查,在其中一個民宿網站發現疑似涉事單位,「該出租單位的相片明顯見到是將軍澳廣場的住宅,內部間隔和裝修與這裡一樣」。事後,他們再透過涉事大廈業主和保安員提供資料,鎖定目標一個高層單位,並向管業處投訴,並希望政府介入,「屋苑違法經營民宿,政府有必要正視!」

民宿網站上出現疑似涉事單位的資料。(網上圖片)

據黃先生,屋苑單位面積約為600至800呎。記者翻查該網站,涉事單位租金為863元一晚,另加清潔費,一個月計算,租金收入可達近2.6萬元,遠高於市面報價的平均1.7萬至2萬元月租,近月已無法預訂,未知是預約已滿,抑或預約功能被鎖上。據網站資料,該單位標示位於將軍澳港鐵站範圍,「單位只需8分鐘就可穿過鄰近商場到達港鐵」,可容納5人,備有2間睡房、2張床和1間浴室,附近亦有大量的餐廳、超級市場、連鎖藥妝店和便利店。同時,網站亦載有多個過去兩個月來自內地和外國用家留言,其中有人稱「房東親自帶路」。

用家留言中提及由「房東親自帶路」。(網上圖片)

將軍澳廣場公契訂明「所有住宅只可用作住宅用途,不能用作公寓、任何商業性質的床位或房間出租。《旅館業條例》規定,任何處所提供收費的住宿,租出期如果少於連續28天,必須申領旅館牌照才可以經營。任何人未獲有效牌照經營旅館,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2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負責該屋苑的南豐集團物業管理公司回覆,根據大廈公契,將軍澳廣場乃屬私人屋苑,只限作住宅用途。作為將軍澳廣場之物業管理人,如發現疑似不恰當使用物業單位個案時,客戶服務中心會進行了解,並將有關個案轉介予民政事務署作出跟進;同時,客戶服務中心亦會於屋苑張貼通告,提醒各住戶有關事宜。另外,記者正向民政署及該民宿網站了解事件。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非法民宿。(資料圖片)

過去沙田、荃灣和紅磡等藍籌私人屋苑曾爆出疑經網上民宿平台出租,上月初更有啟德邨街坊在網上揭發,有人疑就公屋單位網上招租謀利。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民宿網站原意共享經濟概念,可善用資源,用家和業主可互相得益,但開放民宿與經營賓館無異,引伸公平和居民環境問題,「酒店業界用大筆金錢裝修,配合建築物安全及消防等法例,才取得牌照,如任由其他人經營無牌旅館,對他們絕不公平」。

他續指,本港市區私人樓宇密集,大量遊客出入,難免造成擾民、治安和衞生等問題,故此政府對賓館和酒店的發牌條件一向較為嚴格,又稱由於以往無牌旅館的檢控門檻高,「需要人證物證,如單據和旅客舉報」,令成功檢控個案一直偏低,「令人借機走法律罅」,並冀政府趁正審議的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加強監管,完善檢控程序,包括可透過結合廣告、住宅是否提供賓館設施等環境證據,以及提高罰則,加大阻嚇性,預計今年第一季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