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證逾450個遊樂場地未向土地註冊處入則 相關控煙工作暫停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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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有1700個公眾遊樂場地,但有報道指出,有450個場地未完成存放圖則於土地註冊處程序,未能執法。康文署發言人回覆確認,截至今年3月7日,約有450多個公眾遊樂場地尚未完成相關程序,當中包括鰂魚涌公園、西貢福民花園、吐露港花園,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部份條例包括《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等,已暫時停止執法行動。

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尚未完成相關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程序。(康文署網頁圖片)

《明報》報道,早前接獲投訴發現康文署部分場地未有按法例要求,於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引致署方及控煙酒辦等在該些場地出現執法問題。

康文署指出,維多利亞公園、動植物公園、遮打花園及粉嶺遊樂場,均已完成存放圖則的程序,但仍有約有450多個公眾遊樂場地尚未完成相關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程序,即佔現時公眾遊樂場地26%。署方指出,正加快處理尚未完成的公眾遊樂場地存放圖則的工作,目標是於3個月内完成所需程序。

曾於未完成存放圖則公園作檢控工作

過去五年,署方涉及於未完成存放圖則於土地註冊處程序的「公眾遊樂場地」的檢控數字,有29宗就違反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檢控;11宗傳票的檢控包括在公園內騎單車及在公園內移去植物。

至於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在未完成存放圖則於土地註册處的程序前,署方曾發出有關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檢控共6宗。

被告人士可按法律程序查詢

康文署又指,現已暫停在有關公眾遊樂場地的執法行動,但場地職員仍會繼續提醒場地的使用者,不應作出違反遊樂場地規例的行為。如發現有關行為,會對有關人士作出勸喻。

署方指出,若市民就過去所發出相關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或法庭已判決的檢控案件有疑問,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向相關部門查詢。

控煙酒辦五年共發逾二千張罰款通知書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康文署已分批向控煙酒辦提供已核實的資料,控煙酒辦會繼續於已獲康文署確認已完成存放圖則程序的公眾遊樂場地,進行相關執法工作。 

署方續指,過去五年,控煙酒辦於公眾遊樂場地共發出2,26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如有市民對定額罰款通知書有異議或不服法庭裁決,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出抗辯或就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