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曾批公務員集會 政府人員協會籲會員出席反暴力集會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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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本月初曾有公務員發起集會,要求政府回應市民訴求,遭政府以聲明批評做法有違中立原則。不過,有公務員指,近日收到一個名為政府人員協會的組織發出的訊息,呼籲會員出席上周六舉行的「反暴力,救香港」集會,質疑政府未有在此事上加以批評,處事手法明顯有差異,而翻查資料,有關協會為工聯會屬會之一。

在康文署工作的公務員張太指,上周六的反暴力、撐警集會舉行前,她曾收到由政府人員協會發出的手機訊息,指協會當時正進行問卷調查,收集會員對權益及民生訴求,並了解修例風波對他們的影響。至16日(星期五),張太再次收到有關協會的訊息,呼籲她出席翌日舉行、由守護香港大聯盟舉辦的「反暴力,救香港」集會,訊息指非法示威、暴力橫行,「我們一定要站出來,向暴力說不」,並附上一個網址,打開後網頁中有文字叫瀏覽者點擊出席,以支持該集會。

在康文署工作的公務員張太指,於16日(星期五)收到政府人員協會的訊息,呼籲她出席翌日舉行、由守護香港大聯盟舉辦的「反暴力,救香港」集會。(受訪者提供)
按訊息中的網址進入網頁,有文字叫瀏覽者點擊出席,以支持該集會。(網上截圖)

協會是工聯會屬會 曾反對公務員反修例集會

有別於8月初有公務員發起的「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強調參加者在工餘時間以個人身份參加,政府人員協會發出的訊息中並無對此作出強調。「這訊息並沒有寫明叫人用甚麼名義參加集會,但它給我的感覺是,他們想我用公務員的身份出席。」張太又指,「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仍在蘊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階段,當時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建制派人士已發出聲明,批評公務員參與有關集會有違政治中立原則,又指有關行為製造政府內部分化和矛盾,惟是次政府人員協會呼籲會員出席反暴力、撐警大集會,政府卻沒有作出同樣批評,質疑政府處理兩宗事件方法有差別:「當日政府對公務員發起的集會發出如此聲明,為何這次無人出聲?」

政府人員協會發出的訊息未有寫明會員應用甚麼名義參加集會,張太認會協會希望會員以公務員的身份出席。(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8月初在公務員發起的「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舉行前,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已發出聲明,批評公務員參與有關集會有違政治中立原則。(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翻查資料,於1986年成立的政府人員協會為工聯會的屬會,其網頁簡介指,該會為一間政府部門及公營部門的集團工會,現有67間屬會,4萬多名會員。協會的現任主席為於水務署任職的馬志成,而名譽會長則是前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協會於6月曾與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發出聯署聲明,批評有公務員公開表明不支持政施政的立場、推動政治集會並呼籲其他公務員參加,又呼籲公務員罷工,指有關做法有違公務員守則,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及相關部門作出跟進調查。

翻查資料,政府人員協會為工聯會的屬會,6月時曾與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發出聯署聲明,批評有公務員公開表明不支持政施政的立場、推動政治集會並呼籲其他公務員參加的做法有違公務員守則。(網上截圖)

張太表示,今年初曾報讀工聯會開設的課程,因此成為了成為了政府人員協會的會員。她認為有關協會的做法鬼祟、不妥,而該協會及工聯會皆為建制派組織,早前批評公務員參與政治集會,卻又呼籲會員參與建制組織舉辦的反暴力集會,是自打嘴巴的行為。

主席:以工會會員身份出席,沒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永成回覆香港01時承認,協會在決議後,曾向會員發出呼籲出席有關集會的訊息。馬永成指,有關訊息是以工會身份發出,亦邀請公務員以工會會員身份出席,故沒有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公務員可有政見,但不應以個人身份公開反對政府施政,上次不止我們,其他工會也有作出批評。」他認為,工會有其職能和權力,有時亦會反對政府的政策、決定,若月初的集會是以工會名義舉辦,便沒有問題,又指是次政府人員協會的做法沒有不妥。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香港01時,並未直接回應工會呼籲會員出席集會,是否有違政治中占原則,只強調公務員在履行公職時,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以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而根據《公務員守則》,政治中立是指不論公務員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局方孜重申,公務員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並須時刻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妨礙他們以專業、公正的態度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