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去年巡邏郊野公園1.4萬次 發7宗定額罰款無作出檢控

撰文:張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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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去年就打擊郊野公園亂拋垃圾行為,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了逾1.4萬次巡邏,僅就亂拋垃圾的行為發出7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1宗個案涉及香港地質公園範圍內,並沒有任何檢控個案。

漁護署表示,會繼續按實際情況調整巡邏安排,並在有需要時安排特別行動或應用智能監控等科技,以加強針對郊野公園違例行為的執法工作。

去年漁護署就打擊郊野公園亂拋垃圾行為,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了14266次巡邏,僅發出7宗定額罰款通知書。(資料圖片/顏銘輝攝)

過去3年僅一宗檢控個案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23日)答覆議員查詢時指,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共有約150名人員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日常巡邏及執法等工作。去年漁護署就打擊郊野公園亂拋垃圾行為,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了14,266次巡邏,僅發出7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一宗個案涉及香港地質公園範圍內,並且沒有任何檢控個案。

而2022年和2023年,漁護署分別進行了13,024次和13,891次巡邏,分別發出13宗和8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過去3年,僅2022年有一宗檢控個案。

萬宜水庫東壩遊客增 漁護署將加強執法和宣傳

謝展寰指,因應近期有較多遊人前往香港地質公園西貢萬宜水庫東壩一帶郊遊,漁護署已透過於現場合適位置及行山徑出入口展示宣傳橫額、於本地及内地社交媒體(如小紅書)加強呼籲遊人保持郊野清潔,以及採取適當執法行動以打擊亂拋垃圾等違例行為。漁護署會繼續按實際情況調整巡邏安排,並在有需要時安排特別行動或應用智能監控等科技,以加強針對郊野公園違例行為的執法工作。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會加強針對郊野公園違例行為的執法工作。(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漁護署和旅遊業議會合作宣傳「自己垃圾自己帶走」

針對郊野垃圾的問題,漁護署指已推出一連串公眾教育活動,包括於香港地質公園內合適位置及行山徑出入口張貼海報、宣傳橫額及提示牌,提醒市民帶走垃圾及遵守郊遊禮儀。

漁護署和香港旅遊業議會合作,為導遊舉辦講座及實地考察,除了介紹香港地質公園的景點,亦宣傳「自己垃圾自己帶走」的訊息;亦透過與駐內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和廣東省林業局等合作,於内地社交媒體宣傳相關訊息。漁護署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和方法,推廣山野無痕的相關訊息。

今年5月,有人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近破邊洲一處泥地發現大堆印有簡體字的食物垃圾。(資料圖片/fb影片截圖)

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亂拋垃圾,即屬違法,可被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違反上述罪行的人士亦可被定額罰款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