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丙類科目增設烏爾都語及印地語 達標可符合公務員入職要求
教育局今日(23日)宣布,自今年文憑試(DSE)起,丙類其他語言科目已增設烏爾都語,成績達E級或以上即可納入DSE中學文憑試成績匯報的語文能力水平。此外,自2028年文憑試起將加入印地語,成績合格便可納入文憑試成績匯報。局方指,達到指定語言能力水平成績將被接納為符合相關公務員職系的入職要求。
烏爾都語成積須達E級或以上 印地語須合格
教育局公布,自今年文憑試起,丙類其他語言科目已增設烏爾都語,考試卷別包括閱讀和寫作、文章寫作,成績達E級或以上即可納入文憑試成績匯報的語文能力水平,應考日期為4至5月、以及9至10月,考試提供機構為伊斯蘭堡中級和中等教育聯邦委員會。
此外,自2028年文憑試起,教育局將加入印地語為第7個其他語言科目,相關安排與現有的其他語言科目相同。考試卷別包括印地語文法及句子結構、閱讀及實用印地語、校內評核,成績合格或以上即可納入文憑試成績匯報的語文能力水平。應考日期為5月,考試行政機構包括印度教育部中央印地語管理局、以及印度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
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成績作為入職要求
因應最新安排,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文憑試丙類其他語言科目烏爾都語及印地語的指定語言能力水平成績為符合非學位公務員職系「以任何五個中學文憑科目達第二級/第三級」其中一科的入職要求。2024年或之前文憑試其他語言科目的成績認受安排則維持不變。
考評局自2025年文憑試起,已於丙類其他語言科目實施新考試安排,考生須應考由官方機構在香港舉辦的指定語言考試,其於指定或更高的等級或語言能力水平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均會被採納為文憑試丙類科目的成績,並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多年來提供其他語言作為高中階段選修科目之一,旨在發展學生的多種語言能力,讓他們可按興趣、能力和志向,規劃自己的人生路向,聯通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