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霸權.博評】香港消極不干預的食物監管制度
文:黃偉豪、吳曉鋒
香港雖然是一個國際城市,但在先進和繁華背後,卻隱藏着很多食物政策上的落後和不足,這正正是推動我們寫作《食物霸權》一書的主要動機。當你進一步了解香港的食物政策真相後,相信你也會同樣大吃一驚。
沒有誇張失實,純粹是客觀分析,在目前的食物政策下,作為一個消費者的你,除非能像電影中的 X Men一樣,有超乎常人的特殊能力,特别是透視食物成份,及探測有害物質的能力,否則,用「食左啲乜,你真係知?」,來形容目前香港市民所面對的困境,絕不過份。
這是因為香港目前所採用的,是一套極寬鬆的食物監管制度,可稱之為「消極不干預」政策。
「消極不干預」是指,政府明知消費者處於不利的位置,但仍視而不見,袖手旁觀,任由問題繼續存在及惡化——包括食物安全,有機食物和基因改造食物等多方面,均猶如「無王管」。目前的情況,無疑偏幫代表大企業和資本主義利益的「食物霸權」,一般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在《食物霸權》一書中,其中一個為我們寫序的朋友,是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的黃碧雲。她的序言,便是指出以上無奈而又離譜,的現實情況的有力證據。
例如,目前為食物安全把關的,主要是食環署轄下的食物安全中心(下稱食安中心)。它在進口、批發及零售三個層面,抽驗食物是否含有危害市民健康的物質。但問題是政府極少公開有關化驗報告的詳情和數據。在缺乏透明度和公開問責下,市民難以對食安中心的工作加以有效監察,或增加對政府把關的信心。
為求自補,唯有自救,不少民間組織,便紛紛自行把食物樣本送往化驗所檢驗。事實亦早已證明,市民並非杞人憂天,公屋鉛水超標,就是民間自行驗水所揭發的,最後才能迫使政府,採取一連串的措施去積極跟進。
與此同時,大家千萬不要誤會,通過食安中心測試的食物,必定可以給市民完全安心食用。因為目前規管食物和食水安全的法例仍然落後,標準亦過時,嚴重落後於國際標準。這亦是為何食安中心的檢測合格率高,去年整體合格率竟然高達 99.8%,也未必是一件值得興奮的事。它反映的可以不是食物的安全性,而是過關的標準過低。
以《食物內攙雜(金屬雜質含量)條例》為例,香港特區政府對固體食物中,含鉛量的最高准許濃度,訂為每千克六毫克。但中國內地、台灣、歐盟及食物法典委員會,早已收緊鉛的標準至每千克 0.1 至 0.3 毫克。換言之,本地相關食安標準,比國際標準差不多寬鬆了六十倍!
同樣令人感到失望和洩氣的,還有有機食物的界定和標籤問題,和基因改造食物的規管。兩者同樣是消極地不干預,剝奪了市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為追求健康,不少市民都希望選擇有機食物。可是,政府拒絕訂立法例規管有機食品,而有機食品的認證制度和標籤制度,也只是自願性質,非強制執行。即使農戶或商戶標籤為有機食品的,也有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可能,例如把非有機蔬菜冒充售價較高的有機蔬菜出售。對於這類冒充有機菜個案,海關能成功檢控的亦非常少。
同類的問題,亦出現在基因改造食物的規管上。食安中心早在 2006 年,已發表了《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供業界參考。可是,這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標籤制度只是自願性質,並非如歐盟及其他先進國家般,需強制執行。市民因而失去選擇不吃基因改造食物的權利,吃了下肚,也可以一無所知,完全防不勝防。
作為由消極走向積極,由完全不干預,轉向適度有為的食物政策的第一步,我們應先改善,市民在食物上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市民要有知情權,才可以有效地運用自己的選擇權。因此,要首先立法解決的,是「食左啲乜,自己都唔知?」的荒謬情況。
我們同時也不要誤會,政府必然是正義的化身,一定會主持公道。政府也可以是「食物霸權」的幫兇,全賴政府的「協助」,拒絕監管或降低監管門檻,「食物霸權」才能有恃無恐,隨意作惡。雖然政府在反擊「食物霸權」的政策層面上,是有絕不可取締的角色,但與其說解決的方法是「政府主導」,倒不如說是「公民主導」更合適。要食得好,食得健康,我們應運用自己作為公民的身份,來盡力爭取,才是最可靠和重要。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