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悲劇│女兒私下買樓遭房署查出 婆婆被迫遷 網民1原因不同情

【公屋政策/公屋富戶】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但「法津不外乎人情」?有港男近日探訪1名居於大窩口邨約300呎公屋單位的老婆婆,她與1名女兒同住,但2人關係惡劣,作為單位登記人之一的女兒去年更私下買樓沒有通知婆婆,結果被房屋署查到,現時被要求2月底搬走。港男對婆婆遭遇感到「心悒」,遂在網上發文求助,「不論係咩原因,都應該安排公屋銜接到,先叫人搬離或者保留原單位;面對屋內30幾年嘅物品、部份囤積物品,我都唔知老人家可以點清空」。
網民看過帖文議論紛紛,但大部份人都不表同情,又質疑是否涉及瞞報,「個個俾人發現咗就話自己幾慘幾慘,咁咩樓都唔使收啦」、「你都onX,咁樣就唔趕嘅話,咁個個俾人查到就話唔知啦」、「阿婆唔知道個女有物業,只係俾人過一戙,同法官講囉睇下佢信唔信」、「成篇嘢都無講下全部人家身幾多?不如講出來睇下係咪富戶先」。
樓主回應時承認不清楚婆婆一家身家,但強調婆婆是被女兒「蒙在鼓裏」,不涉及瞞報,「個老人家其實就冇賣慘,同埋好樸素……我係覺得好心悒先上網求救下」。他補充,已幫婆婆向樓下區議員求助。
女兒私下買樓被房署查出 公屋婆婆遭迫遷
該港男於連登討論區以「最近做義工探訪一個獨居老人,原來佢俾房署迫遷,要兩個月內搬離公屋」為題發文,表示「打擊(濫用公屋/公屋富戶)我明白,但問題人哋係咪富戶先」。
樓主指出,老婆婆一家七口住在大窩口邨約300呎單位幾十年,後來丈夫過身,3名子女相繼搬走,只與1名女兒同住,惟女兒「情緒異常」,與婆婆關係「勢成水火」,不單沒有贍養和照顧婆婆,作為單位登記人之一的女兒,去年年初更私下買樓沒有通知,結果被房屋署查出,要求婆婆於2月底搬離單位。
義工:婆婆被女兒「過一戙」,應先安排公屋銜接
樓主指,明白房屋署要打擊公屋富戶濫用,但強調婆婆對女兒買樓全不知情,「俾自己個衰女包過一戙」,而且時間緊迫,應該先安排公屋銜接才叫婆婆搬離單位,或保留原單位,「時間緊迫,二月底就要搬走,面對屋內三十幾年嘅物品,部份囤積物品,同阿女購物狂引致海量衣物有床蝨不聞不問,我都唔知老人家可以點清空……若無法保留原單位,都係咪應該換返一個單人公屋畀婆婆?點解冇啦啦就踢人走?要老人家重新排期?排到幾時先?不論係咩原因,都應該安排公屋銜接到,先叫人搬離或者保留原單位」。
網民質疑瞞報
不過帖文引來網民爭議,大部份人都不同情婆婆遭遇,質疑涉及瞞報濫用公屋,「首先有潛在虛假陳述嘅問題,如果家庭成員申報過冇其他物業嘅話,個個俾人發現咗就話自己幾慘幾慘,咁咩樓都唔使收啦」、「阿婆唔知道個女有物業 ,只係俾人過一戙,同法官講囉睇下佢信唔信」、「你都onX,咁樣就唔趕嘅話,咁個個俾人查到就話唔知啦」、「同阿女勢成水火,但買衫又照放你屋企?」、「規矩係咁 都係無法,個個都話唔知都搞唔掂」、「成篇嘢都無講下全部人身家幾多?不如講出來睇下係咪富戶先」、「咁係佢同佢個女嘅事,唔關房署事」、「個女買咗樓唔使坐都賺咗啦,仲想要留住間屋,一個人住三百幾呎,用嚟擺咁多衫,畀你重新排期,仲想點」、「幾個仔女都唔理,成屋都係垃圾,明顯個阿婆有問題喇」。
樓主否認婆婆瞞報 生活樸素沒有「賣慘」
面對網民質疑,樓主回應時表示自己只是「義工」,不是社工,不知道對方身家,但指婆婆十分樸素,沒有「賣慘」,只是他得知婆婆故事感到「心悒」,才會在網上發文求助,「我次次上去都係見到佢食白粥,然後人哋送嘅湯包、冬菇 都係咁塞畀我,(婆婆是)自己都唔捨得食,走去送畀人嗰啲人……係今次得知呢單嘢有啲心悒ok?佢個女私下買物業,都係話呢間屋唔合乎資格,但佢老人家本身係合乎資格,冇啦啦趕人走,30幾年嘅嘢搬得去邊度」。
樓主續說,已上過這單位5至6次,強調婆婆沒有「瞞報」,「我fact check過我先想幫下(婆婆),咪當我lulu先得㗎。如果佢真係瞞報,我點會咁上心。我接觸唔少濫用義工服務嘅老人家啦,同埋由頭到尾呢位婆婆冇求助,冇話報乜報乜,係講起過往嘅故事,同唔捨得住咗咁耐嘅單位」。樓主補充,已幫婆婆向區議員求助。
樓主長文反擊後,有網民安慰樓主,「樓主唔使咁上心,你又報區議員又po連登,已經盡晒力幫,唔好畀呢件事太影響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