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被頒令破產 索償敗訴未付訟費 梅稱工傷變破產屬笑話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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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聲稱他2023年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入稟要求餐廳支付其工傷及拖欠他的工資,梅被裁定敗訴兼上訴失敗,須向餐廳付訟費。梅疑拒繳約4.7萬元訟費,被涉事餐廳入稟高院要求頒令梅啟明破產。案件今(27日)於高等法院再訊,梅在庭上堅稱他才是受害者,又稱現時兩餐都成問題,但可在半年內分期還款,惟呈請人拒絕,法官亦認為不合理,遂頒令梅啟明破產。梅在庭稱,工傷案變破產是笑話,但未決定是否上訴。

破產呈請人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請破產者為梅啟明。
梅啟明想分半年支付欠款被拒
呈請人代表律師指,已向梅送遞誓詞副本,但梅沒有接收,加上梅沒有存檔反對因由通知書及誓詞,冀法庭頒下破產令。
梅強調他並非不肯付訟費,但希望內可分半年支付,呈請人不接受,法官陳靜芬亦指時限不合理。
梅堅稱是受害人
梅直言他現時兩餐都成問題,他願分期支付訟費,又說:「冇理由咁破我產。」梅又指,因其前僱主拒付醫療費,勞工處建議他入稟索償,他是受害者。
惟法官指呈請人不接受梅的方案,梅屬資不抵債,即時頒令梅破產。庭上透露,即使梅被頒令破產,其工傷案件會繼續進行。
梅稱工傷案變破產案是笑話
梅在庭外表示,未決定會否就破產令上訴,形容工傷案演變成破產案是笑話,又重申沒收到呈請人的文件。梅重申他可分期還款,質疑前僱主:「係咪整死我之後僱主唔使賠一分一毫?」
案件編號:HCB 75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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