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湯放太近致嬰兒二級燒傷 外傭半夜走佬 僱主反被指黑心

撰文:鄧煥儀
出版:更新:

外傭本是家庭好幫手,但意外有時真的令人始料不及!今日(20日)有爸爸在網上發文,指外傭把熱湯放近嬰兒,令8個月大嬰兒二級燒傷。他接受訪問時指外傭於半夜走佬,而他更被中介公司反指是黑心僱主!

今日爸爸小吉在facebook群組「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發文,表示工人姐姐昨晚(19日)食飯時,將熱湯放得太近8個月大的BB,BB伸手拉倒湯碗,導致二級燒傷,更指「手臂和心口都大面積」。他指在醫院處理BB傷勢期間,工人已經「半夜靜雞雞執晒行李走咗佬」。

有爸爸在網上發文,指外傭把熱湯放近嬰兒,令8個月大嬰兒二級燒傷。

中介公司不願協助 僱主反被指黑心

傍晚爸爸小吉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曾報警求助,唯未能成案,更對中介公司大感不滿。「有打去報案室,不過因為失蹤時間上未足夠開檔案,所以佢建議我哋嘗試搵中介或者其他方法,亦立即同入境處申報了。」後來中介公司報稱已接觸工人,「喺12點幾左右中介公司報稱工人已經去到佢度,我知道意外唔係人人想,我都無怪責工人,但我最唔滿意係個工人同中介嘅做法。」

他續指,中介反指他是黑心僱主。「作為一個中介,立場理應持平,但佢無,佢仲話我哋係黑心僱主,話我哋趕工人走。我有cctv記錄過程,我同太太喺醫院,我哋點趕佢走?」他表示,中介公司現時不願意協助處理離職程序。「我對工人視如同親,好同情佢哋離鄉別井,我絕對唔會對工人作出不合理要求。意外發生咗我一句都無鬧過工人。依家個中介唔肯同我哋處理離職程序,反而要帶工人去勞工處,咬返我哋。」

第一時間通報入境處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遇上這個情況,家長首要做的當然是帶小朋友到醫院,然後要立即通報入境處。「這是僱主的責任,要俾入境處知道成件事。因為而家工人沒有喺我同意之下走咗去,如果佢去從事其他非法工作俾人拉咗,僱主都會上身。」此外,入境處留下紀錄後,當外傭將來受聘於新僱主時,入境處或可能不批出工作簽證。

另一方面,僱主亦可報警處理。「工人突然唔見咗人,故之然要報警。但告唔告佢,係咪進行民事索償,又係另一件事。要視乎有冇足夠證據?屋企有冇其他人?相信呢啲意外冇人想發生,除非個工人真係好黑心。如果外傭是蓄意傷害嬰兒,就一定報警。」

別急於終止合約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如果工人在場,可與她一同到急症室。「如果肯定是有人做錯事,醫生可幫忙轉介警方跟進。」此外,她建議僱主向入境處及勞工處報案,但無需急於即時終止合約。

「唔使急住寄ID407E(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因為個工人轉頭過兩日返嚟,就變咗對你不利。可以keep住whatsapp佢,呢點好重要,證明你有搵佢,而佢冇覆。可以等多幾日時間,睇下個情況。而家入境處接納7日通知,終止外傭Visa(工作簽證)。」徐曉彤補充,即使報案後未能成案,但僱主仍可以「工人有嚴重錯失」為由,豁免一個月的代通知金而即時終止合約。

她又提醒,家長要小心嬰兒傷勢。「BB而家嘅情況可能需要睇皮膚科專科醫生,可能會處方人造皮膚之類作敷料。以前我接觸過有個BB又係咁嘅情況,被工人姐姐用熱水整到,幾年之後先好返。」

按圖即睇外傭走佬僱主應該點做:

燙傷宜使用『3B3C』的急救原則

不幸發生家居意外,小朋友被熱水或熱湯造成大範圍的燙傷,香港紅十字會醫護服務部急救訓練經理戴穎嫻(Barbara)表示家長第一步必先保持冷靜!「皮膚10%以上、肢體造成環形燒傷,這些情況也屬於嚴重燒傷。這個情況我們會建議使用『3B3C』的急救原則來處理。」Barbara說。

+2

Barbara強調,小朋友在燙傷、燒傷後感到痛楚,必然會情緒不穩和大哭,父母必先保持冷靜,採取最適當的急救方法,才能有效幫助孩子。

按圖看正確急救步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