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劉東華診所遭衞生署終止疫苗協議 一文看清四種可解約情況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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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灣私家醫生劉東華的診所,涉嫌指科興疫苗「聲譽不好」,揚言他自己不會接種科興疫苗,亦建議市民不應接種該疫苗,遭衞生署終止合作協議,並即時安排回收尚未使用的科興疫苗。
翻查資料發現,政府與私家診所之間的合作協議訂明,若已登記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若不能以專業態度去提供服務;或其任何行為會令人懷疑他的專業、能力等;或違反醫生指引等,政府都有權即時終止合作協議。
不過除終止協議外,涉事診所或有機會「有手尾跟」。協議內容亦訂明,在不同的情況下,政府有權不向該服務提供者支付資助,甚至有權要求服務提供者,交還已經支付的資助。
《香港01》正向衞生署查詢,涉事診所及醫生違反協議內哪些條款,以及政府會如何處理相關的資助。

西醫劉華東列出表格,引述科興高層賄賂內地官員的新聞,指其聲譽不好,引來抨擊,診所之後撤下表格。(何進康攝)

根據針對私家診所的疫苗接種計劃的《條款和條件(協議)》文件第7條,政府在4種情況下都有權即時終止合作協議︰

1.已登記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不能以專業態度去提供服務;

2.服務提供者的任何行為會令人懷疑他的專業、正直、信譽,或令人懷疑他是否有能力去管理好服務、是否有能力遵行協議的責任;

3.違反醫生指引;

4.不能遵行政府部門作出的指示或協議的條文。

土瓜灣私家醫生劉東華的診所,指科興疫苗「聲譽不好」,惹建制團體抨擊。(網上圖片)

協議列明部份違反協議情況 政府可追回已支付的資助

協議亦訂明,在不同的情況下,政府有權不向該服務提供者支付資助,甚至有權要求服務提供者交還已經支付的資助。例如協議第46條列出,若服務提供者提供的資訊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又或者服務提供者違反協議內容,政府是無責任向服務提供者支付資助,更有權要求服務提供者交還已經支付的資助。

西醫劉華東列出表格,引述科興高層賄賂內地官員的新聞,指其聲譽不好,引來抨擊,診所之後撤下表格。(何進康攝)

私家醫生劉東華的診所,早前遭傳媒揭發,涉自製參考表格比較兩款新冠疫苗,並指科興疫苗「聲譽不好」,復必泰疫苗則「國際聲譽良好」,揚言他自己不會接種科興疫苗,亦建議市民不應接種該疫苗,事件引起多個團體抨擊。

衞生署今天(23日)表示,由於涉事醫生診所,涉違反疫苗接種計劃下指定私家診所條款協議,衞生署已於昨天(22日)終止與相關醫生診所的協議,並即時安排回收尚未使用的科興疫苗。

▼3月22日,特首林鄭月娥率司局長接種第二劑科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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