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頭頸痛食肆工索免打針證明 醫生判非疫苗禁忌拒絕

撰文:朱海棋
出版:更新:

政府要求酒吧、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等員工接種疫苗才可復業,食肆員工打針就可以擴大一枱人數及延長堂食時間,不適合打針的員工需要提供醫生證明。有私家醫生表示,今早(28日)已有兩名食肆員工希望索取醫生證明,一人有頭痛頸痛等被醫生拒絕,另一名曾3次通波仔的老翁,就有待新一次覆診才能判斷是否適合打針。另有醫生憂慮,不同業界都索取醫生證明,醫生又要緊守專業底線,容易破壞醫患關係,期望政府提供指引。

▼4月29日開始,以疫苗氣泡框架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11

被拒發醫生紙六旬婦 頭痛頸痛肌肉痛失眠

當局以「疫苗氣泡」為基礎,要求不同業界都要打針才放寬防疫規定,酒吧、夜總會、浴室、派對房間、卡拉OK及麻將天九耍樂,都要求所有員工至少接種一針疫苗;食肆員工打針就可以擴大每枱人數及延長堂食時間。

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今早有兩名食肆員工希望索取醫生紙,證明自己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其中一人為60多歲的女士,她自稱飽受頭痛、頸痛、肌肉痛及失眠之苦,因此認為不適合打針。林永和認為,有關情況都不是打針禁忌,沒有為她填寫醫生紙,現時打算先為她紓緩痛楚等徵狀。

老翁3次通波仔 醫生等覆診再論

另一名食肆員為70多歲的老翁,他曾經3次通波仔,林永和翻查其醫健通紀錄後,認為他藥物分量無轉變,病情都算穩定,但病人無急切需要索取醫生紙,可以等待他6月到本身醫生覆診時才決定是否適合打針。若老翁有需要,他可以為病人填寫現時至6月都不適合打針的證明。

家庭醫生鄭志文則表示,政府要協助管理市民的期望,「病人嚟得診所都係想你證明佢唔適合打針,但我哋都要守返專業,寫唔到醫生紙佢唔走係咁鬧你,呢啲最驚」,促請政府提供指引、醫生紙範本等,「呢兩支針太新,日日出都追唔貼,(指引)亦都可以畀市民睇,等佢心中有數。」

鄭志文期望,政府向醫生發放不適宜打針的指引及醫生證明範本。(資料圖片)

醫務委員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列明,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內容必須具備毋庸置疑的真確性,發出證明書或類似文件時務須小心,不能在當中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內容。醫委會回覆,2016年至2019年,分別收到24宗、36宗、29宗及748宗有關「發出有誤導成分/虛假的醫生證明書」的投訴個案,2019年更有一名醫生被裁定罪名成立,其名字須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去一個月,該命令暫緩執行24個月。

鄭志文稱,要證明病人不適合打針,可能需要做血液檢測、心電圖、心血管造影等,亦要問症了解市民的過敏史。他認為除非醫生發證明的標準太過離經叛道,否則都不會被醫委會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