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疫21天|有僱主要求員工當放無薪假 職工盟促設有薪檢疫假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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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持續,加上變種病毒流入社區,不少人都需要接受強制檢疫,惟現時本港並無有薪檢疫假安排。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今日(7日)在電台節目中指,疫情至今已收到約200宗求助,有僱員因需要強制隔離,被要求減薪或放無薪假。他批評,現時法例有漏洞,隔離人士只會獲發隔離證明書,故不能將證明書當作病假紙,以申請放有薪病假。他指出,疫情至今超過一年時間,惟政府仍然「嘆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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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兆達指,曾收到求助個案,因被要求強制隔離,僱員要減薪或放無薪假。他舉例指,有發放月薪的員工,曾被公司要求放大假,用盡假期後便要放無薪假;至於發放日薪的散工等,則要面對「手停口停」,公司會找他人頂替位置,但之後未必再找他工作。

隔離證明書並非病假紙

蒙表示,現時法例有漏洞,隔離人士只會獲發隔離證明書,故不能將證明書當作病假紙,以申請放有薪病假。他續指,本來14天檢疫影響已很大,但現時面對變種病毒,檢疫假可長達21日。他指,在疫情下,不少人的收入已減少,形容如雪上加霜。

他又指,根據指引,若僱主要求僱員在指定日子放假,必須在14日前書面通知員工,不能即時「話放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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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士期可獲有薪病假

蒙兆達說,在沙士期間,若被政府要求強制隔離,可受有薪病假保障,但去年2月勞工處已更新指引說明,指證明書不能當作病假紙看待。

他批評,疫情至今超過一年時間,但政府仍然「嘆慢板」,未設立有薪檢疫假,至今已收到約200宗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