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測量師學會倡政府70億購業權 災民可選現金、居屋等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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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香港測量師學會今日(19日)就長期安置方案,建議政府可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法人團體統一收購全部業權並統籌相關保險賠償,預計涉款50至70億元。學會又認為收購後,政府可以向災民提供三個選項:提取全數現金及恩恤補貼,自由選擇居所;選擇居屋置換,優先購買居屋;優先輪候公屋。
建議一:立法處理業權收購 料最快半年成事
為協助宏福苑1,984戶居民盡快獲得合適安置,測量師學會提出三點建議:
一) 訂立專屬法例,成立法人團體統一處理
二) 居民可選現金、居屋或輪候公屋
三) 原址轉為紀念公園
學會建議政府制定一項專屬法例,成立專責法人團體,統一收購所有業權並整合相關保險賠償,可大大簡化安置程序。學會根據宏福苑災前市場成交價,即未補地價約6,000港元/呎,已補約8,000港元/呎,初步估算整體涉及金額約為50至70億元。如政府接納方案,新一屆立法會全速審議並通過專屬法例,學會預計半年內可完成立法及啟動收購。
建議二:居民可選現金、居屋或輪候公屋
收購業權後,學會建議政府提供三個選項。第一,是提供全數現金及恩恤補貼,讓居民自由選擇心儀居所;第二,災民在特定時間內可優先購買特定居屋,需要填補高出之差價,或兌現未用完的餘額;第三,讓合資格災民優先輪候公屋。
建議三:原址轉為紀念公園
學會又建議將現址土地規劃為「紀念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既能避免投入巨額資金進行複雜重建,降低財政負擔,同時提供悼念空間並改善社區環境。
原址復修成本高昂且難以確定 非可行方案
學會又指,宏福苑樓齡超過40年,在火災中經長時間高溫燃燒後,其主體結構、水電及電梯等設備亦有一定程度損壞,若原址復修,需在受損結構中進行大規模、高度複雜的加固及後續復修工程,成本高昂而且難以確定。
此外,學會指受災居民在經歷嚴重心理創傷後,難再安心返回宏福苑居住,因此原址復修並非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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