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鉅貪創下歷史之最 中國反腐正在進入關鍵階段
2012年十八大以來,中國決策層發起反腐行動,大批腐敗官員落馬被查。鐵腕反腐既彰顯中國決策層「自我革命」的決心,又說明腐敗問題的複雜嚴峻。日前,在反腐行動已經進行10多年的背景下,一則小官鉅貪的新聞刷新了反腐的歷史紀錄。
7月6日,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楊有林因受賄、貪污、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洗錢案被判處死刑。法院審理的公開訊息顯示,楊有林從1993年至2023年,在擔任包括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江寧縣(區)建設局局長、南京江寧科學園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在內的多個職務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企業經營、土地出讓、資金周轉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14億餘元。
22.14億人民幣的巨大數額,超過了2018年被查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的17.88億人民幣受賄財物。在過去一些年中,或許只有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與黑龍江省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的涉案金額能超過楊有林。
李建平的涉案金額大約30億人民幣,分為以欺騙手段非法佔有國有公司資金14.37億,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5.77億,挪用公款10.55億。李傳良的涉案金額大約31億人民幣,其中絕大部分是侵吞、騙取公共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892.1128萬元。若單論非法收受財物,楊有林的22.14億人民幣創下已公開司法案件貪污金額之最。
楊有林的最高職務是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有可能是副廳級,至多是正廳級。放在地方來看,楊有林是一個比較大的官員,但放在整個國家層面來看,楊有林只是一個小官。然而這樣一個小官,竟能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14億餘元,數額大幅超過那些被查的省部級、副國級高官。楊有林長期在南京市下轄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理當履行促進經濟發展的公共職責,然而他在相關單位和個人承接工程、企業經營、土地出讓、資金周轉等事項上大肆斂財。
無論小官還是大官,都是國家的公職人員,代表的是國家的形象,本來應該廉潔奉公、為人民服務,然而2012年十八大以來的反腐行動表明,有大量的官員早已把權力作為腐敗的工具,既嚴重敗壞國家的形象,又嚴重侵蝕國家發展和社會公平。
2013年習近平曾在十八屆中紀委第二次全會上指出,「中國歷史上因為統治集團嚴重腐敗導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當今世界上由於執政黨腐化墮落、嚴重脱離群眾導致失去政權的例子也不勝枚舉」,「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過去10多年中,中國決策層一直堅持鐵腕反腐,把反腐作為攻堅戰、持久戰。7月1日,習近平在中共建黨105周年慶祝大會上表示:「堅決清除一切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蝕黨的健康肌體的病毒。」
過去10多年的反腐行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官場生態和風氣,顯示出中國決策層的強大掌控力和進行「自我革命」的決心。過去10多年的反腐行動為中國政治秩序的重塑打下了基礎,中國反腐正在進入關鍵階段。與過去10多年反腐行動相伴隨的是,中國決策層多次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國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全過程人民民主,把「自我革命」與毛澤東時代提出的「讓人民來監督政府」一起作為如何成功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兩個答案。
觸目驚心的小官鉅貪現象說明中國反腐形勢依舊複雜嚴峻,腐敗問題仍是中國健康發展的最大毒瘤。現在隨着反腐工作正在進入關鍵階段,中國需要總結過去10多年的反腐經驗,下大力氣從根源上杜絕腐敗,探索治本之策,從而為國家長治久安建立可持續的政治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