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遭陌生男當街侵犯下體出血 男子歡呼逃跑 判囚20月檢方上訴

撰文:艾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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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北市西門町發生1宗非禮事件。1名女子於凌晨返家途中,突遭陌生男子強行將手伸入短褲內侵犯,導致下體出現0.3cm撕裂傷及出血,事後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PTSD)被迫辭去工作。涉案男子作案後甚至邊逃跑邊高喊「嗚呼」、「耶」。

檢察官原本依「強制性交罪」將男子起訴,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當時是隔著內褲觸摸被害女子下體,難以認定手指有實質侵入陰部,不構成強制性交,最終改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涉事男子有期徒刑1年8個月,檢方提出上訴。

1名女子於凌晨返家途中,突遭陌生男子強行將手伸入短褲內侵犯,導致下體出現0.3cm撕裂傷及出血。(AI生成圖片)

女子凌晨遇襲 涉案男子事後邊跑邊歡呼

綜合媒體報道,事發於2025年8月15日凌晨4時許,受害女子結束日程準備返家,途經西門町電影公園附近騎樓時,涉事陳姓男子突然從後方靠近,突襲將手伸進受害女子短褲內,隔著內褲強行侵犯其私密部位。受害女子表示,當時感到下體一陣刺痛,轉身赫然發現陳男正抽回手,她隨即喝斥並追趕對方,惟陳男卻一邊逃跑,一邊笑着發出「嗚呼」、「耶」的聲音。

事後,受害女子被診斷患有慢性創傷後壓力症(PTSD),害怕有人站在身後,也不敢獨自在外逗留,連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都感到困難。(AI生成圖片)

受害人最終因體力不支及傷勢劇痛未能追上,隨後前往警局報案並驗傷,證實下體有0.3cm撕裂傷,且內褲沾有血絲。事後,受害女子被診斷患有慢性創傷後壓力症(PTSD),害怕有人站在身後,也不敢獨自在外逗留,連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都感到困難,目前需持續接受心理治療,更因此事無奈辭去工作。

涉事男子在庭上辯稱「僅從後方拍了對方臀部一下」,手並未伸入短褲內。(AI生成圖片)

法官指未實質侵入 改依性騷擾罪判刑1年8月

警方接報調查後將陳男拘捕歸案。擁有大學學歷的陳男在庭上矢口否認強暴意圖,辯稱當時僅在路邊小便,因懷疑女子講其壞話才上前理論,並宣稱「僅從後方拍了對方臀部一下」,手並未伸入短褲內。惟法官調閱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後,證實陳男確實是從後方突然跑步靠近女子進行侵犯,認定女子指控屬實。

法院最終改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AI生成圖片)

檢察官原本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起訴,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隔着內褲碰觸女子下體,接觸時間僅約1至2秒,現有證據難以認定其手指有實質進入陰部,因此不構成強制性交罪。法院最終改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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