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求愛不遂被反殺案」落槌: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涉夫婦

撰文:張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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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中,河北保定,一名男子向女大學生表白被拒後,多次致電騷擾,又尾隨跟蹤她回到老家。一次持刀翻牆闖入其家中,刺傷女事主及其父母後,被他們「反殺」身亡。及後,當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女事主父母移交審查起訴,女事主獲取保候審。
今(3)日,河北保定檢察院回應案件,決定對女事主父母不起訴。

女事主王小雨(化名)一家。(網絡圖片)

案件回顧:

女事主王小雨(化名)今年21歲,在河家張家口的一所大學讀書,老家位於河北淶源縣鄧家莊村。為補貼家用,她在去年寒假到北京的一家飯店做服務員,並認識到來自黑龍江的26歲男子王磊(化名)。兩人經常聊天,王磊經常對她示好。

同年4月底,王磊正式向小雨表白,卻被絕。他之後心有不甘,來到小雨的員工宿舍樓下守候糾纏,更尾隨小雨回到淶源,多次到其家中騷擾。據稱小雨曾經報警,卻未能阻止王磊,警察一來到他就會躲藏離開。

時至7月11日晚上11時左右,王磊手持伸縮棍、水果刀翻牆闖入小雨家中。淶源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顯示,王磊與小雨一家發生肢體衝突,使用甩棍、水果刀傷人,導緻小雨腹部、其母趙印芝手部、其父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雙臂受傷。之後,小雨用家中菜刀的菜刀背擊打王磊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鐵鍬擊打王磊,並用菜刀劈砍王磊頭頸部;王磊倒地不動後,趙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頭頸部。最終王磊因頸部受傷嚴重死亡。

小雨的父親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雙臂受傷。(網絡圖片)

是否屬防衛過渡?檢察院、警方互駁

事件發生後,小雨及其父母被刑事拘留,小雨之後被取保候審,其父母則被批准逮捕,羈押在看守所。

淶源縣檢察院發出的《建議書》則稱,趙印芝主觀上沒有故意殺人的意圖,屬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建議對其變更為強制措施。

不過,該建議未被淶源縣公安局採納。公安局認為,趙印芝在未確認王磊是否死亡的情況下,持菜刀連續數刀砍王磊頸部,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另案發時其手段較為殘忍,不計後果,無法保證其脫離羈押後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

10月17日,淶源公安局移交審查起訴,認為三人已觸犯刑法,涉嫌故意殺人罪。

死者王磊(化名)。(網絡圖片)

保定檢察院:不起訴 屬正當防衛

時至今日,淶源縣隸屬的保定市檢察院發布通告,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並指,本案中王新元、趙印芝、王小雨的行為屬於特殊正當防衞,對王磊的暴力侵害行為可以採取無限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保定檢察院特別強調,王磊倒地後,王新元、趙印芝繼續刀砍棍擊的行為仍屬於防衞行為。因為王磊身材高大,年輕力壯,所持兇器足以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雖然被打倒在地,還兩次試圖起身,王新元、趙印芝當時不能確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擔心其再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又繼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與之前的防衞行為有緊密連續性,屬於一體化的防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