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求愛不遂被反殺案」當事家庭申請國家賠償 追究辦案失職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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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18年)7月,河北保定淶源縣發生一宗「求愛不遂被反殺案」。男子王磊向女大學生表白遭拒後仍持續騷擾,又尾隨跟蹤她回到老家。一次他持兇器闖進對方家中,刺傷女事主及其父母後,被他們「反殺」身亡。及後,當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女事主父母移交審查起訴,女事主獲取保候審。
事件經傳媒曝光後引起廣泛關注,河北保定檢察院於本月3日決定不起訴女事主父母。
最新消息指,女事主及其父母已分別委託律師向相關部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並要求追究辦案人員的失職行為。

今年3月3日,河北檢察機關最終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三人時隔8個月後再次相見。(資料圖片)

河北「求愛不遂被反殺案」中的女大學生小菲(化名)、父親王新元和母親趙印芝,昨日(27日)向相關部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其中,王新元、趙印芝因檢察院批捕並被錯誤羈押,兩人向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小菲被公安拘留後取保,檢察院未批捕,其國家賠償向淶源縣公安局提出。

王新元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其向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四項請求,包括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約6.6萬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依法追究本案相關辦案人員違法違紀的行為或移送監察部門處理、在眾多新聞媒體刊登道歉聲明,助其恢復名譽。

小菲和趙印芝未有公開其「國家賠償申請書」細節,但據稱兩人亦有要求對本案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究或移送監察部門處理。

代表律師:辦案人員明顯失職

王新元的代理律師殷清利解釋稱,在該案中,淶源縣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的辦案人員,存在明顯的失職行為,在王新元明顯屬於典型正當防衛的情況下,辦案人員竟在一開始將這宗案件定性為「故意殺人」,這是不能接受的。

目前,淶源縣檢察院與淶源縣公安局均已分別接受三人賠償申請,但具體賠償情況,暫未給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