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歲女童沉迷網絡男主播 用父母信用卡打賞近200萬元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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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細鬼大」還是「少不更事」?深圳一名11歲女童沉迷網絡直播平台「克拉克拉」,利用母親的手機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禮物」,甚至私下向主播轉賬,前前後後花費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洋洋事後被家人罰寫檢討書。(紅星新聞)

事件中的11歲女童洋洋(化名)現時就讀小學五年級。因為夫妻兩人工作生意忙,洋洋媽媽便將自己手機交給洋洋使用,方便聯繫和接送上學。不過,洋洋媽媽日前卻突然收到銀行欠款通知,並得知自己的50萬額度信用卡不能使用。

她一開始覺得難以置信,翻查銀行卡消費記錄竟發現,女兒透過手機轉走大筆金錢,大部分都花在一個名叫「克拉克拉」的直播平台,消費方式主要是為主播「刷禮物」、充值「紅豆」(平台代幣)等,她還私下向平台主播轉賬。估算之下,前前後後洋洋在直播平台消費接近200萬元。

涉事主播:不刷禮物會「沒面子,壓力很大」

洋洋之後被家人罰寫「檢討書」交代。她表示自己從2018年12月到今年年初才開始接觸「克拉克拉」直播平台,之後認識了4個主播,一開始沒有花錢,但後來其中一個主播教她在網上買金幣,為此她註冊過4個賬號,並不斷在平台上花錢。她說,自己買金幣的時候不知道有自動扣費,最初一天充值500以下,之後卻能一天充值幾千元。

洋洋自言,其中一個主播在對她說一大堆好話,顯示出關心她的感覺;又稱如果她不「刷禮物」,就會令他覺得「沒面子,壓力很大」;如果不去看他直播,他就一直叫洋洋去其直播間。

洋洋媽媽表示,有主播發給洋洋這樣的信息:「妹妹,我真的把你當成很親近的人了。」「我還是那個疼愛你的哥哥,因為你給了我一種被人寵愛的感覺。」「是不是媽媽知道你刷禮物花錢了,你告訴哥哥,哥哥教你怎麼跟你媽媽說通。哥哥是你堅強的後盾。」其中一名主播還讓洋洋跟他一起自殘,「你劃一刀,我劃十刀。」

家屬採取法律行動 代表律師:索償未必能得到法官認同

涉事的其中一名主播回應道,洋洋騙他說自己17歲,又說那是她的「壓歲錢」,不然「根本不會讓她給自己刷一丁點禮物」,「如果洋洋是偷家裡的錢刷禮物,我會還給她。」

據稱兩人以「哥哥」和「妹妹」相稱,洋洋自稱爸媽開公司,哥哥開酒店,家裡有礦。該主播指,自己的確把洋洋當妹妹看待,曾問過她刷禮物怕不怕父母知道,洋洋卻表示沒關係,「家裡只是單純的有錢,真有錢。」他又稱自己曾對洋洋說過,「如果有一天你家長要錢,我都可以給你。」

克拉克拉方面則表示,要等到信息都掌握到了以後才有下一步的措施。「她付出的錢還沒有算出確切數字,她好像不止一個賬號,充值的渠道不都是官方充值渠道,現在沒辦法對外作出回應。現在我們這邊也沒有太多信息,公司內部也沒有特別多信息,等核實完之後會有相關負責人跟各家媒體聯繫。」

因涉及金額巨大,洋洋家屬已採取法律手段跟平台溝通,希望可以追回款項。但洋洋家屬的代表律師指,儘管消費記錄可以追踪到,但事情仍有一定的爭議或者辯論空間,具體還要交由法官判決,能否得到法官認定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