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漢時隔20年掌摑報復老師獲刑1年半 當庭表示上訴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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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10日)上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當庭表示上訴。

常太在法庭上。(網絡圖片)

2018年,一起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視頻中,河南男子常太自稱曾與此事件中的另一名當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語老師張林(化名)有過節。畫面中,常太揮手打向張林,張林除了數次道歉和撫摸其臂膀示好外並未還手。

常太事後稱,13歲的他就讀中學時,因家中無錢無權,就遭到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將自己踩在腳下連踢十幾腳並踢頭,對他造成終生的心靈傷害。

隨後,常太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常太的辯護人付建表示,此案曾於今年3月12日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6月12日,「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

常太已被羈押203天

一審庭審時,被告人常太的兩名辯護人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主張是「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尋釁滋事」。常太當庭向當事教師張林致歉,並表示願意提供經濟補償,此後會多做公益,彌補自己的過錯。

常太已在看守所被羈押203天。進入法庭前,常太的妻子洪女士表示,家人最希望的結果是「可以當庭釋放」。前幾日,央視新聞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審時的畫面,洪女士看到畫面中的丈夫後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今日(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欒川縣法院開庭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常太獲刑一年六個月,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為發洩情緒、逞強耍橫,藉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駡、隨意毆打老師張林,並同步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常有自首情節,是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結果被媒體報道後,網民反響熱烈。不少網民雖然不贊同打人行為,但仍對於常太表示同情,亦有網民指出,當地公安應加強執法力度,對於教師毆打學生行為也要早做處理。

(新京報)

網民熱議:

「我覺得應該無罪釋放,因為老師給這個人留下的陰影也是很大的。」
「量刑過重,按治安管理處罰合適。」
「我們應該尊師重道,但老師也應該為人師表,既然你不配當老師,我也沒必要尊重你。」
「老師打學生的時候怎麼沒見公安這麼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