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陸政府補助金屬「依法客觀獎勵」 與中天電視台等無關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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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期掀起「反紅媒」運動,許多媒體被指有大陸背景。民進黨祕書長羅文嘉7月15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從旺旺的財報就可看到,中天電視台接受大陸政府資助,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個「紅媒」。
對此,旺旺控股(0151)發反駁及澄清公告,指有關説法完全錯誤及惡意、有政治動機,集團從各大陸各政府機構收到的補助金,屬依法的客觀獎勵,與中天電視台等的活動無關。

旺旺發公告指,集團從大陸各政府機構收到政府補助金,乃 依法客觀獎勵。(視覺中國)

公告指,集團注意到7月15日以「羅文嘉痛批:中天就是紅媒 你拿了北京多少錢要誠實申報」為標題的文章,該文章指控,公司從中國大陸的額外財政補助中獲益。該指控乃完全錯誤且惡意,亦是有政治動機的,意在嚴重損害公司的聲譽及股東的利益,並誤導投資公眾。

旺旺在公告中強調,集團從各政府機構收到政府補助金,乃為獎勵該集團在中國若干附屬公司而依法授予,其授予僅依據客觀標準,如集團的投資及表現。該等政府補助金的授予概無與任何集團外第三方(包括中天)的活動相關。

公告又指,旺旺遵守所有有關的法律法規,財務報表經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嚴格審查,並獲得由核數師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等財務報表透明、真實及公平地反應出公司財務狀況。因此,相關指控無異於質疑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及該公司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強烈譴責諸如該指控所載錯誤及惡意信息之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