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最高檢公布首批「妨害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撰文: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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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湖北武漢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11日)對外發布首批10宗「妨害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

內地各省市為防控疫情「嚴防死守」。(Reuters)

據內媒《澎湃新聞》報道,最高檢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檢察機關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從快從嚴查辦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

據悉,10宗典型案例都是檢察機關剛剛辦理的案件,且屬於疫情防控期間常見易發的案件類型。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3宗、暴力傷醫犯罪1宗、製假售假犯罪1宗、哄抬物價犯罪1宗、詐騙犯罪2宗、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1宗,以及其他涉疫情嚴重暴力犯罪1宗。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指出,「這批典型案例的發布彰顯了檢察機關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決心與態度,同時,對廣大社會公眾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該負責人還說,鑑於當前特殊的疫情形勢,檢察機關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7日已聯合印發相關通知,並提出7類將予以嚴厲打擊的涉醫違法犯罪情形,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新華社)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仍在全國擴散,內地各省市從上至下嚴控疫情蔓延,從城市到農村,都在嚴控各處出入人員的體温,對不服從防控管理或故意隱瞞病情的人更出台了相關法規。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時,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表示,個別人員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佩戴口罩,並且不聽從勸阻,甚至引發糾紛衝突的現象。這種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條、115條追究刑事責任,輕則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則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