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駐俄使館:在俄華企要把關自華採購的防疫物資品質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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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中國駐俄羅斯大使館周二(28日)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希望在俄中資企業和機構務必把好擬自華採購或對俄捐贈防疫物資的品質關。

消息稱,為確保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進一步加強醫療物資品質監管,規範出口秩序,保障各國人民生命健康,中國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陸續發布公告,要求對外出口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和紅外體溫計等5類產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管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並符合進口國(地區)的品質標準。醫療用品品質與每個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

消息指出,當前俄羅斯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日益嚴峻,對中國醫療物資的需求大幅增加。駐俄使館提醒各單位高度重視醫療物資品質安全,如擬自華採購或對俄捐贈防疫物資,務必把好品質關,並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企業在自華採購醫療物資時,務必通過正規渠道,從中國藥監部門批准上市醫療物資的生產企業名單中選擇供應商,或聯繫醫保商會,避免採購不具備出口資質和不符合品質標準的醫療物資。

二、如以企業和個人名義對俄捐贈醫療物資,請務必注意規避捐贈相關法律風險。確保捐贈物資獲得中國標準認證和符合外方標準,並通過正規途徑清關。儘量捐贈醫用物資,慎重捐贈非醫用口罩等民用物資,避免誤將非醫用物資用於醫用而產生不良後果。事前與俄方物資接收單位充分溝通,就物資標準、權利義務和免責細節等達成一致。做好物資簽收工作,交接時,物資包裝、標籤完整,並提供詳細使用說明。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律師協會,醫保商會聯繫溝通。

(中國駐俄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