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一審被控受賄4375萬 將擇期宣判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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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據了解,張家慧被控三項罪名:受賄,收受律師、法官等人員賄賂共計人民幣4375萬;行政枉法裁判,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詐騙,虛構事實,騙取鄰居財物共計143.61萬元人民幣。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6年以來,張家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張家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為使其丈夫劉遠生實際控制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或不繳增容費,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該公司少繳納增容費4621萬餘元。2001年6月,張家慧夫婦虛構幫助他人疏通關係減輕刑事處罰,騙取相關人員價值人民幣143萬餘元的財物。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家慧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

據悉,張家慧被控的後兩項罪名均未在2019年11月海南聯合調查組公開的通報中出現。

現年55歲的張家慧是四川萬縣人(現重慶市萬州區),早年就讀於四川師範大學英美文學專業,1988年本科畢業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研究民事訴訟法學,2000年獲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張家慧研究生畢業后,被分配到萬縣法院工作,一同去的還有其當時的丈夫劉遠生。二人在2017年3月已辦理了離婚手續,不過,劉遠生2019年5月接受採訪時,談及張家慧,他仍以「妻子」相稱。

據《北京日報》旗下公眾號「長安街知事」早前報道,劉遠生實控或參股的公司達25家,資產超過18億元(人民幣,下同),而且早在十幾年前便已當上了省政協常委。經評估,他及其公司的資產為18億元;劉遠生、張家慧共同所有資產1341萬元;張家慧個人資產1430萬元。

2015年春節前後,劉遠生與張家慧的外甥在海口某包廂大額賭博,被人偷拍。2018年4月,偷拍者將影片傳到網絡。2019年5月,「海南高院副院長夫婦屢被敲詐、威脅損失數億元」、「高院副院長的家族產業:資產超200億」等網絡舉報引發熱議。同月底,官方發布調查結果稱,張家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劉遠生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機關偵查。

2019年11月底,張家慧被「雙開」,通報稱其「善於偽裝,品行低劣,私慾膨脹,以權謀私」。次月,她因涉嫌受賄罪被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