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違法強拆案10名強拆者判刑 衝突曾致1拆遷人員死亡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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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澎湃新聞》報道,陝西西咸新區一起違法強拆案近日一審宣判,10名強拆者被判處緩刑至二年有期徒刑,被拆遷戶申請抗訴未果。案發當天,違法強拆引發的衝突還導致了一名拆遷人員死亡。
強拆衝突曾導致一名拆遷人員死亡
陝西西咸新區釣台街道辦事處資村,因當地開發文旅項目,對該村部份房屋實施徵收拆遷,但徵收方與張三報家始終未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
2023年4月1日6時許,強拆引發衝突,一名拆遷人員死亡。張三報長子張恆被控故意傷害罪,目前,該案一審尚未宣判。
十名參與拆遷人員被起訴
有十名參與強拆的人員被起訴。判決書顯示,這十名被告人多是咸陽本地人,其中有無業人員和村民;還有兩名網約車司機,一名貨車司機,和一名房產銷售人員。
公訴機關認為,10位被告人公然毀壞他人財物,價值1960元(人民幣),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2025年1月21日,秦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十名被告人均被判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其中被告人程某某、鄭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寇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餘被告人均被判處緩刑。
被拆遷戶申請抗訴未果
一審宣判後,被害人張三報、張濤以該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漏罪、判決畸輕」為由,請求秦都區檢察院提出抗訴。
2月14日,張濤收到秦都區檢察院抗訴請求答覆書。秦都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一審判決定性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不予提出抗訴。對上述答覆,張濤表示,他們家將向咸陽市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