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被提起公訴 涉嫌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被提起公訴 涉嫌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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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18日)消息,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張建春利用擔任中央組織部處長、副局長、局長、副部長,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張建春1965年5月出,山東鄆城人,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首都師範大學美術學專業),藝術碩士。早年在山東省任職,擔任過山東省委組織部幹部綜合處助理調研員、副處長、幹部一處副處長、黨支部書記、調研員。張建春曾任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任免處正處級調研員、副處長、處長,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副巡視員兼任免處處長、副局長(副主任)、巡視員等職務。

2014年,張建春任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局級),後於2015年調任北京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2016年,重回中央組織部,擔任中組部部委委員兼幹部一局局長;2018年,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2020年起,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2024年6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張建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7月25日,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在京閉幕。經表決,會議通過關於撤銷張建春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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