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經深圳走私武器入境 前國家射擊教練一審判囚10年已上訴
綜合《紅星新聞》《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內地射擊運動前國家級教練田紅所經營的匹克公司,被法院指通過旅客藏匿方式從香港經深圳,或偽報品名和用途,共走私入境槍枝散件2446件 ,銷售給國內射擊運動隊等。
2025年11月28日,法院判決匹林公司犯走私武器罪,判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田紅犯走私武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一審宣判後,匹林公司、田紅已上訴,理由為其走私是幫助射擊運動發展,解決體育訓練用品供應不足的問題。
共走私入境槍枝散件2446件 判囚10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田紅、其子付義涵經營匹林公司,採購多個品牌的運動槍枝零部件,通過旅客藏匿方式從香港經深圳走私入境,或委託文某以楚運國際公司、楚運報關公司的名義,偽報品名和用途,共走私入境槍枝散件2446件,構成走私武器罪。
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檢察院指控被告單位匹林公司犯「走私武器罪」,處罰金300萬元;被告人田紅、付義涵、文某犯「走私武器罪」,田紅獲刑10年,付義涵獲刑6年,文某獲刑3年,緩刑5年,分別處罰金20萬元、10萬元和3萬元。
田紅的二審代理律師聶敏透露,田紅已上訴,請求將案件發回重審或改判上訴人無罪。理由為「上訴人無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行為動機系幫助射擊運動發展,解決體育訓練用品供應不足的問題,無牟利目的」等。
進口報關避開「槍」字
田紅曾是廣東省黃村體育訓練中心氣步槍運動隊教練,1987年6月2日,田紅在全國六運會射擊預賽中,以標準步槍60發臥射598環的成績平了世界紀錄。而田紅的丈夫付鈞退休前為國家級教練,曾培養易思玲、李佩璟等奧運冠軍。付家三代均從事射擊運動,兒子付義涵也曾隨隊獲亞洲氣槍錦標賽冠軍。
田紅到案後供述,匹林公司由兒子付義涵負責管理,進口氣槍配件有兩種方式:一是將貨物運至香港,再由公司人員攜帶入境且不向海關申報;二是按正規流程向海關申報進口。付義涵負責對接廣州楚運公司辦理清關事宜。
因為國家對槍枝的管理很嚴格,田紅擔心申報為氣槍使用的氣瓶會被禁止進口,遂要求其以 「空氣壓縮用氣瓶」的名義申報,避開了「槍」字。而匹林公司並無進口氣槍配件的相關資質。
運動槍枝的申報嚴格 審批流程時間長
政府公開資料顯示,運動槍彈屬於特殊體育器械,為國家管制品。根據相關規定,運動槍彈只能從國家體育總局和公安部共同指定的華興榮耀(北京)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華興公司」)採購。
但多個省份的射擊隊教練員、運動員表示,如果走正常程序、從華興公司採購,整套流程可達1—2年之久,對比賽和訓練會有影響。
射擊運動行業資深人士章某稱,相比於華興公司,田紅銷售的射擊配件種類更全,到貨更快,還能開具槍枝配件相關發票,有時候教練員或運動員急需使用配件,田紅還會先發貨。
田紅的丈夫付鈞表示,匹林公司確有走私行為。看到各射擊隊伍受制於槍枝零配件難及時補充,無法保障訓練的正常開展,匹林公司才向各地市隊伍銷售配件,配件總獲利為4萬多元。